然后他又补了一句:“但是还活着,会成为最坚强的高原律师!”
这里隔音不太好,挂断电话后,程暮扬听到厨房里的徐悉凛也在打电话。
“最近广州天气挺好的,我工作没什么问题,你们在家里好好休息就行,爸膝盖不好,你也是一直哮喘,别想着出去打工了,生活费我给你们,妹妹的学费我已经打了,收到了吧?嗯嗯……”
“诶,你别担心,你才高中,好好学习就行,不要想着勤工俭学,哥哥会赚钱的……”
徐悉凛又花了几分钟才打完电话,他放下手机继续洗碗,结果手还没碰到盘子,就被人抢走了。
程暮扬抓着盘子,打开水龙头,看着他,问道:“原来我们还在广州啊?”
徐悉凛回神,笑道:“在有广东街的林芝,算不算在广州?”
“你怎么没告诉你家人你来林芝……”
徐悉凛手指抬起,做了个“嘘”的手势,摇头笑道:“不跟他们说这个。”
两人开始一起洗碗。反正电话已经被人听到了,徐悉凛干脆礼尚往来,简单说了下自己家的情况。
“我爸妈是农民工,我能工作赚钱以后,就让他们回老家养老了。现在家里开销基本是我一个人承担,我要是露怯,他们又要偷偷跑出去打工,他们年纪大了,我怕再出去伤到身体,所以一般报喜不报忧。”
说罢徐悉凛又笑道:“再说我的编制还在广州,来这里以后,发的钱又没少,消费水平反而降了一截,庆祝还来不及呢。”
程暮扬想起他说的“被正义抛弃”,问道:“你到底是为什么来这里的?”
“……有个领导,让我帮他做假证,我拒绝了。”
“然后他就给你穿小鞋?”程暮扬纳闷,“但我之前在网上刷到,你们体制内来这里支援,回去应该可以升职的吧,不应该抢破头吗?”
“这个名额不是我的,我来这里是临时替一个病假的同事,回去以后不会升的。”
“哦……”程暮扬安慰他,“没事,我也是,我回去以后也不会升职的。”
徐悉凛笑笑:“那我们就是难兄难弟。”
说罢他就继续洗碗。程暮扬挺喜欢“难兄难弟”这个词汇,俨然已经把徐悉凛当成了自己的亲兄弟:“徐法医,你要是有难处就直接开口,我来支持你。”
“你怎么支持?”
“我送你一套房子,奖励徐法医不给领导做假证,”程暮扬认真道,“你要北京路的还是体育西的?或者珠江新城的也可以,只要你喜欢。”
徐悉凛:“……”
“广州塔塔景房也行。”
徐悉凛活了二十九年,第一次遇到把送市区房子说的跟送名片一样轻而易举的人。
“……你别说了你别说了,我有点晕,”徐悉凛太阳穴疼,完全跟不上他的脑回路,“总之,我是广州市的副科编制,一个月到手还是有两万的,别怕,我养得起我家,不然我也不会开车来林芝,用不着你的房子。”
碗筷洗完了。睡前他俩坐在客厅里,学了会儿藏语。程暮扬烧了热水,又喝了点保健品,徐悉凛好奇地瞅了眼保健品的包装盒,被程暮扬推开:“热水烧好了,你先去洗澡,帮我试试水温嘛。”
洗完澡,徐悉凛就见着程暮扬正躺在沙发上,激动地给家庭群的人分享着……
他咳血时拍的照片。
“没想到我还会吐这么多血……”程暮扬语音轰炸,“吐血这么多还活着,快夸我快夸我!”
回头看到徐悉凛,他又来了一句:“徐大法医,你也要夸我!”
“现在开始要夸夸了,”徐悉凛在他身边坐下,手撑在沙发椅背上,“当时的疼和难受呢?”
程暮扬仰头:“忘记啦。”
“你忘的倒是快。”
“那当然,”程暮扬笑嘻嘻的,“烦恼必须转头就忘掉,毕竟我还有那么多快乐要接收呢!”
太灿烂了,徐悉凛被闪到了:“……”
程暮扬凑过来,又笑出了两颗小酒窝:“徐法医也一样,既然来了这里,就把烦恼忘掉吧。”
徐悉凛看着他的笑容,怔然道:“可是我没那么多可以接收的快乐。”
程暮扬拍拍胸脯:“你跟我一起玩,我带给你!”
徐悉凛倒挺羡慕他这心态的:“好啊,橙子朋友。”
得到许诺的程暮扬很开心,眼睛笑成弯月形:“睡啦睡啦。”
“等会儿,你还要换药呢。”
“哦,我忘了。”
作为一只典型的爸妈宠大的富二代,程暮扬确实欠缺一定的自理能力。
他在康定市为了从床边爬到门口,不知道摔了多少次,额头也是摔破了血,医生叮嘱过,虽然不会留疤,但要准时换药。
徐悉凛边撕下他额头上的旧包扎贴,边语重心长:“又是忘吃饭,又是忘换药,要是没遇到我的话,你打算怎么办啊?”
程暮扬也在严肃思考:“对啊,怎么办啊。”
没遇到徐悉凛的话,走地鸡会在国道上跑完,他也许根本拨不通120的电话,也不会有人带他来林芝,更不会有人在月光下温柔地给他换药。
徐悉凛调侃:“不会连林芝都到不了吧?”
“还真有可能。”
徐悉凛沉默中摸了摸这个小笨蛋的脑袋:“……”
程暮扬顺势说出心里话:“所以你别搬走了吧。”
徐悉凛张了张嘴:“我……”
昨天在车上,没拒绝掉程暮扬的同住邀约,一是因为的确担心程暮扬身体情况,觉得近距离看一个星期更好,二也是因为没有那个好好袒露心事的空间时间。
实际上,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徐悉凛是一个很需要独立空间的人,而且他也很顾虑他人感受,很少和人直接说起自己是什么职业。
要不是因为程暮扬先自嘲了一句,而且想着萍水相逢,以后不会再见,在国道边,他是绝对不会主动提自己是法医的。
“橙子律师,如果我是一名医生,我很愿意不辜负你的热情,但我、我是一个法医……”徐悉凛笑了笑,“在广州的时候,哪怕是一个人住,我每次回家,也都会用酒精洗手,洗很多很多遍。”
程暮扬不解:“……为什么?”
“案子随时可能发生,有时候我要半夜回来,可能会吵到你,有时候车祸或者有人跳楼自杀,我要到现场勘定尸体情况,回来的时候,衣服和鞋底可能都沾的有血,”徐悉凛边给他涂碘酒消毒,边说道,“你会怕的,对吧?”
程暮扬愣愣地重复:“尸体……?”
徐悉凛又看了眼院子里的鸡棚:“就算你不怕,它们也会怕的。”
程暮扬无言,也看了眼院子里的鸡。
徐悉凛轻声说出结论:“所以……还是要搬的。”
程暮扬没说话:“……”
徐悉凛见状,无奈地笑了下。他觉得这个小家伙或许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惯了,所以没有仔细想过这些问题。
法医不是简单的两个字,和法医一起生活,代表着你的生活也可能会和各种各样尸体间接接触,这可不是谁都可以接受的。
额头上的药换完了,徐悉凛拍拍他肩膀:“好了,晚安。”
程暮扬扯了扯他衣角,又松开:“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