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原来你是本地人!”
“……?”陈意年觉得怪怪的,不想听乱糟糟的中文,直接用英文跟他们交流。
“这很酷!”
“他和你一样菲尔!但他的语言比你好得多。”
“嘿,你知道我没在国外待多久。”
“哦亲爱的!你的蓝色眼睛像我见过的所有大海!”那个碧绿色眼睛的姑娘压低声音兴奋道,又对伙伴说,“你知道,我一直喜欢蓝色眼睛的男孩儿,真想扒开他的衣服看看他长得有多可爱!”
陈意年:“?”
互相交换过名字,天也暗下来,五个人找了地方搭帐篷,约定第二天起早一起去看日出。
他们围在篝火旁,这里有以前的登山者留下的旧址,可以避风,陈意年拒绝,“为什么要去看半山腰的日出。”
“你不会一路上都没去看吧?”维尔斯是那个碧眼的姑娘,吃着干牛肉,一脸的憧憬,“那简直太美了,或许我曾经见过一个眼睛像红宝石的男孩儿,他的眼睛应该和那里一样美!”
“你到底想收集多少种颜色的眼睛。”她的朋友调侃他,最初和陈意年搭话的叫克希卡,他年纪最大,一直在看着篝火的木柴,“亲爱的,山上的所有都值得我们去看。”
菲尔已经累得躺在帐篷睡着了,他是美韩混血。
陈意年被他们三个人轮流都叫过亲爱的,他说了声好吧,然后被询问:“你的伙伴呢?而且我们没有在路上看到你留下的痕迹。”
“我一直走在山的另一边。”他说,“只有我一个人。”
“你简直太棒了,那里的路更陡峭啊!”维尔斯很激动,从背包里翻出相机,特意用中文邀请,“可以请拍一张照片留下给我们吗!”
克希卡笑道,“我猜他会说这可以,但一定要在山顶完成。”
陈意年确实是这么想的。
“但我们还是想邀请你去看明早的日出。”短发姑娘很严肃地说,闭上眼幻想了一下,“如果可以再喝上一杯Whisky那就更棒了!”
被这样邀请,陈意年只能半推半就地妥协,“我觉得我会考虑。”
当然,第二天的日出是五个人一起看的,维尔斯感叹着说那个男孩儿的眼睛或许会比太阳落山还要美,无奈,陈意年又陪他们看了傍晚的夕阳。
雪山把一切都掩盖,看起来所有白色的地方都是路,脚印有时可以轻轻在浮雪上留下痕迹,再被风吹散,那里是深不见底的山底。
呼吸时只有过分干净的冷味,他们偶尔会比一下谁走得更快,互相留下照片和记忆,在篝火旁交换食物,一起喝并不好喝的姜茶。
山顶的风更凛冽些,他们陆续登上,菲尔感觉奇怪,“为什么没人留下痕迹?”
“这个会记录我们来过!”维尔斯又拿出相机。
“哦…维尔斯,我们应该先用眼睛看。”克希卡轻声说。
短发姑娘则是站在另一边四处望,扶着腿。
山顶的所有都被风声掩盖,安静下来,登山服裹着震动不停的心脏和激动不已的心情,似乎雪山也感受到他们的呼吸与情绪,轻轻的白色透着薄光落下,予以回应。
蓝色眼睛的少年站在最高处,望着远处满眼的向往。
到处都是自由的味道。
维尔斯实在没忍住,对着他的侧影偷偷拍了一张,把自己和伙伴们留在左下角。
在背风的地方扎了营,庆祝了好一会儿,克希卡又问起陈意年为什么不愿意在上山时过多停留。
陈意年没想到他还记得这件事,连续被冷风吹了几天,他的脸颊始终泛着红,显得眼睛亮亮的,声音也有点哑。
因为只有他到过山顶,那些沿路的风景才算有意义。他要先成功,再去欣赏自己成功路上的所有,去享受成功。
“哦…亲爱的……可人生还有失败啊,你会很累吧。”维尔斯小声说,但闪光的碧色眼睛代表她不否认那一番话。
菲尔静静听着。
陈意年很少听到有人对自己说失败,从小到大、妈妈安排的所有事他都必须要成功,因为他没有退路。
但这件事是他唯一一件自己想做、自己想成功的事。
路途怎么难都无所谓,重点是他现在成功了。
反抗妈妈、来到尧海、登上斯洛塔维。
“这是我第二次来。”乔兰说,她的金色短发很漂亮,但语气并不失落,“我以为我还会失败,因为我很害怕,但我的朋友鼓励我,我的父母被我说服,他们也开始支持我,在听到你想先去山顶时——嘿,那个时候我觉得你真酷!”
“我上次连一半的路程都没有完成,因为我的腿病了,被迫不能继续。那里,”她冻得枯红的手越过熊熊燃烧的篝火,手指微微向下,“路程的一半,那里也是我第一个山顶。”她褐色的瞳仁炯炯有神。
“亲爱的朋友,我一直觉得能陪你来到这里很荣幸。”维尔斯和她拥抱,“这是我人生中最美的一次经历。”
菲尔也这样说,被两个人抱住时还害羞得脸红。
克希卡则是有些慈祥地望着他们。
陈意年看清他们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半垂下眼,“…抱歉。”
“不必抱歉。”乔兰耸耸肩,“如果我不说谁会知道我还有这样令人悲哀的过往呢?但请不要可怜我,我会气愤到吃光你的所有罐头,因为我现在已经是一个登顶过斯洛塔维的人了。”
“请别这样,他还是个孩子。”维尔斯笑着摇头。
“这才是我们该经历的成功!”克希卡说道,举起姜茶,“朋友们,喝下这杯难喝的中国饮料,祝我们的斯洛塔维之旅愉快结束吧!”
当然下山并不顺利,乔兰的腿又犯了老毛病,疼得她总在跛脚走路。
路程被迫延缓,几个人轮流陪着她,但到陡峭的雪坡时,她却坚持自己来。陈意年以为他们会帮她,但他们只是一一给予她鼓励就继续前进了。
当他听着身后不舒服的声音、想帮她时,被乔兰拍开手,她气哄哄的,“嘿,小子,我自己可以。”
遇见他们后陈意年说了很多次Alright,但这次没说,将悬在半空的手攥成拳,乔兰才满意点儿,和他撞了一下,甚至还催促他。
陈意年也不再陪着她慢慢走。
雪坡前,所有人都在等乔兰,她这也才伸出手,和他们一一击掌,唯独抱了陈意年,开起玩笑,是中文,“我也很抱歉。”
这里恰好是他们相遇的半山腰。
陈意年想了会儿,“雪山下面的酒馆也有Whisky。”
余下的路程,陈意年和他们走了一条路,他多少有些遗憾,因为没能看一眼自己来时路上的风景。
温暖的酒馆里,有不少人喝着酒即将开启登山之旅,他们是今年冬天登顶的第一队人。
“嘿,亲爱的,我们互换一下号码好吗?我这里有你的照片,我想传给你。”维尔斯给乔兰倒酒,“或许呢,在你二十七岁时我们可能还会在这里相遇,斯洛塔维也许会再长高点儿。”
“哦…它长高了我会很难过。”乔兰痛苦地摸了摸自己的腿,却有点期待。
陈意年垂了下眼,又抬起头,“…那就在我二十七岁的冬天,我们在这里再见?”
“Agreement,约定!”菲尔大声说,举起酒杯,“朋友们,这样更有意义不是吗?”
“OK!”维尔斯把他酒杯里的酒都撞出来点儿,中文很蹩脚,“那就再留下我们的照片,这里是下一个山顶!”
“哦,宝贝儿,是你一半的山顶好吗?”维尔斯抱住佯装不满的乔兰,但觉得更奇怪了。
克希卡站起来,拿起相机,“我来拍吧!”
乔兰特意坐到陈意年身边,让他和自己一起摆poss,“请允许我和这个可爱的蓝色眼睛男孩儿先单独拍一张照片,我喜欢他!”
“所以我是失恋了吗?”菲尔有些失落。
“别伤心菲尔,没有他乔兰也不会喜欢你。”维尔斯喝着酒迷迷糊糊地说。
菲尔:“。”
陈意年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他们的直言快语,但还是被惹得脸红,难得拘谨起来。
“…这样?”
“当然不是了亲爱的,手要这样才对!”
“哦乔兰…我的胳膊都僵了!”
那晚的酒馆很热闹,他们甚至都有想再登一次山的念头,最后被酒劲儿劝退。
出来吹风的时候,陈意年还在被乔兰打趣,他很少笑,这会儿笑着说自己实在受不了烤肉和酒味儿,只是一会儿他就会回去。
所有的一切都由冬季组成,似乎是那场五千米的雪现在才落到地面,陈意年又闻到了那股冷冷的味道。
月亮小了点儿,他坐在酒馆门口的椅子上,那里放着自然冷冻的酒,窗户被拉开,扑出杂乱的香味儿,大胡子的外国人只穿着短袖,“嘿!小伙子!”
陈意年把酒杯递给他,被粗鲁地揉了下脑袋。
他很久没这样惬意放松过,放慢呼吸,想着拿到手机了一定要告诉陈知喻,他的斯洛塔维之旅很酷很酷。
雪积满肩头,正想起身回去时,安静了很久的小路上又缓缓绕来一盏车灯,他还以为是新的登山小队、或是来喝酒的,没在意,回身去拉门的手却猛然顿住。
熟悉的车门声。
一霎那,积压已久的负面情绪全被掀起,他想压制住没出息到过快的心跳,却觉得呼吸越发困难,紧握在门把的手颤抖。
宿忱给谭韵撑着伞,后者神情冷漠,微微抬了下手,两个保镖上前,“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