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杜宾的福,自从有了新的员工,季厌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周末天朗气清,季厌刚睁眼,杜宾就过来敲门,邀他去公园踏青。
“公园有什么好玩的?”季厌翻了个身,扬手扯开一条窗帘缝,被光线刺得马上闭起眼。
“看花,看草,看大树。”声音隔着一层门板传进来,杜宾说,“总闷在家里对身体不好。”
“没兴趣。”季厌穿着大两码的短袖长裤,晃晃悠悠地开门,“要不你进来看我打游戏?”
见季厌这副打扮,杜宾愣了愣。
那两件衣服是从他衣柜里扯走的。当时他问季厌为什么不穿自己的,季厌说这种便宜衣服洗多了穿着舒服。
杜宾抠门,一件衣服恨不得穿个三五年。
被抢走的短袖是纯棉面料,满打满算穿了两年半,洗得绵软贴身,他自己都越穿越稀罕。
还有那条长裤,是他奶奶从乡下大集买回来的,棉麻混纺,穿起来轻飘透气。他一直没舍得穿,没想到先被季厌穿了。
季厌认为所有东西都该服务于人,所以用起来一点不含糊。名牌衣服扯坏了洗变形了就扔,上千的鞋能当拖鞋穿,上万的电脑也“噼里啪啦”地敲。
一件杂牌短袖在季厌眼里根本排不上号。
而季厌的睡姿估计上不了台面,短袖本就宽大,领口已经被扯成了波浪边,锁骨基本全露出来了。
一件衣服一旦当了睡衣,就离垃圾桶不远了。
杜宾默默为即将“死去”的衣服哀悼。
卧室窗帘拉开一半,季厌胸口白得晃眼,杜宾挪开视线,木然道:“你该多出去走走。”
“出去看大树?”
杜宾无可反驳:“要不去染头发?”
季厌把裤兜翻出来:“没钱啊老板。”
杜宾被他可怜巴巴的样子逗笑了,去门口帆布袋的钱包里拿两百块钱给他:“剩下的自己支配。”
“谢谢老板!”季厌没客气,反正杜宾会在账本上给他记上一笔,以后一起还就是了。
*
理发店果然不见蓝头发的男人,季厌便觉得谁做都无所谓了。染完头发出门,杜宾的电话打进来:“南方有烟树吗?”
这会儿日头大,季厌脸被晒红了:“什么东西?”
“一种很漂亮的树,粉色的。”杜宾坦诚道,“来看看吧,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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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宾说的郊野公园已经属于隔壁的地界了,染头发剩下的钱将将够付车费。
司机一脸愁容,念叨着跨城回去不好拉活儿,白跑一趟。车轱辘话来回说,就是想让季厌再给个辛苦费。
但季厌有心无力,他现在口袋比脸干净。
往前走几步就能看见刻着“北环郊野公园”的景观石,背面还有某位书法大家的题诗。
公园大体上是一座矮山,橡胶步道从入门处开始铺设,一圈一圈盘到山顶,沿路种满了花草。今天刚割过草,走一路都是清冽生涩的青草味。
走到半山腰,一群人围在那里。
季厌不是爱凑热闹的人,但上山的路只有这一条,被那群人堵得严严实实。杜宾说在观景台等他,他只好硬着头皮穿行。
没想到人群中间有一只鸟。
鸟尾巴里插着几根小草,瞧上去颇有造型感。有人给鸟唱:“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
鸟甩着脑袋打拍子:“咕!叽!”
五音俱全,游客们纷纷举起数码相机一通拍。
季厌不感兴趣,费劲地往外圈挤。不料鸟倏地朝他飞过来,两只脚抓在他卫衣帽檐处,一下一下叨他头发。
“小金毛儿,漂亮!”
季厌怔了怔,侧过头看鸟:“杜大福?”
杜大福:“笨蛋!”
没想到杜宾把杜大福也带过来了。
“这羽毛水光油亮的,嘿你再看这蜡膜,色儿好又干净啊!”一个中年男人凑过来要摸杜大福,“这小哥儿,你咋养的这么好?”
季厌拉开距离,冷漠道:“这是我朋友的鸟。”
他态度不友好,男人根本不知道那句话惹毛了他,悻悻离开了。
衣角被人拽了拽,季厌低头看过去。小女孩仰着脸瞧他:“哥哥,我能摸摸它吗。”
季厌很难拒绝,蹲下去背对小女孩:“小心点。”
“——啊!”小女孩被啄了手,“它咬人!它咬人!它咬人!”
“没事吧,给我看——”季厌话没说完,小女孩就哭着跑走了。他捋两下头发,尴尬得出了一后背汗。
那群人还在他身后拍鸟,他的忍耐到了极限,沿步道大步往上走,幸好那群人没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