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宾说不上来和季厌是什么关系,毕竟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仅限于姓名,而且还不是双方自愿告知的。
“他怎么了?”杜宾直截了当地问,“损坏公物了?”
“那倒没有。”赵林说,“我上次捡着他录取通知书了,哇塞,首都大学诶!你知道他为啥没去报道嘛?”
杜宾一怔。
“现在早就开学了吧?”赵林自顾自说,“他不去,通知书不就作废了吗?”
“别人的事你少管。”杜宾摆摆手,“我走了。”
头盔里有股陌生的洗发水味,杜宾从海绵垫里捡出一根金发,发丝柔软,在夜风里飘来荡去。
他一直以为季厌是离家出走的小少爷,甚至在被赵林叫住以前,他都觉得季厌处在青春叛逆期。
可现在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看法。
首都大学是多少人可望不可即的光明大道,季厌却说不要就不要了,在槐县这个小地方折腾自己,把日子过得这么潦草,把自己造得这么狼狈。
即便真想博得父母关注,筹码也过分沉重了。况且,季厌的父母自始至终没有出现。
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心脏像被重物压住一般,杜宾感受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闷痛。
季厌不该在槐县的夜里把一身光亮磨没了。
*
杜宾的超市就在招待所对面,他一个礼拜能看见餐馆老板进出招待所四五趟。有次老板来超市买烟提了一嘴,他才知道是给季厌送饭吃。
但自从那天晚上送季厌回去,他再没看见老板上去送饭,而他也确定季厌没下过楼。算算时间,季厌有两天三夜没吃饭了。
胃病不是打针输液就能立竿见影的病,得靠长期调养才能维持。可是但凡季厌是爱惜身体的人,也不至于得胃病。
不出门,不吃饭,大概率还高强度熬夜,他真怕季厌把自己作死了。
当天晚上,他去餐馆买了一份清粥小菜,敲响了二零八的门,隔着门板就听见里面的枪战声效。
敲了几下没人应,杜宾便不再敲,等里面动静消停了再敲。
“不用打扫!”季厌喊。
“是我。”
几秒后门开了,季厌穿一件宽松的白体恤和灰色运动长裤,刘海用黑发卡别了上去,脸被走廊灯一照更显苍白。他嘴唇微噘,瞪着杜宾:“干嘛。”
像一株清爽的仙人掌来开门,顺手扎了杜宾一下。
杜宾把餐盒递过去。
季厌认识餐馆的塑料袋,露出疑惑的神情:“我好像没买饭。”
“我买的。”杜宾大大方方承认,“明天开始,你去超市找我吃饭。”
季厌把袋子退回去:“你让我去我就去?”
杜宾早猜到季厌会这么说,他垂着手没接:“你再这么作,下次进医院就不只是胃痉挛了。”
“那正好。”季厌还是那句话,“省得我再想办法了。”
杜宾差不多弄懂了季厌讲话的逻辑,可即便猜到季厌会说什么话,他仍是一肚子火。他往前一步跨进二零八的门槛,居高临下看着季厌:“你非得这样?”
“我哪样?”季厌不退反进,仰起脸挑衅,“狗哥管得太宽了吧。我死我活,跟你有什么关系?”
杜宾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短短几天里,赵林和季厌问了他同样的问题。
他和季厌没有任何关系,又为什么死乞白赖地管呢。就算季厌饿死病死,最大的责任方也是红星招待所。
跟他杜宾有什么关系?
杜宾肩宽个高,往门口一站,几乎挡住了所有光线,季厌被完全笼罩在阴影里,忽然想起莫西干头讲过的故事。
莫西干头被杜宾救下之后,就死心塌地跟着杜宾混。莫西干头喜欢被人管,他可不喜欢,他也不需要。
但看杜宾这副憋屈样子,季厌心里莫名涌上一股奇异的快感。
“这样吧。”季厌慢悠悠开口,“我可以去超市陪你吃饭,但你得回答我一个问题。”
杜宾神色警惕:“什么问题?”
季厌仰起脸,嘴唇几乎贴着杜宾的下巴:“为什么从市一中辍学了?”
杜宾脸色一变。
“你满足我的好奇心,我就听你的话。”季厌也不着急,双手抱胸倚在门框上,“怎么样狗哥?”
杜宾遏制住离开的冲动,盯着季厌拖鞋上的小黄鸭沉默几秒:“换一个。”
“不换。”季厌把塑料袋扔在地上,“你不说就算了。”
说罢,季厌“咣”地关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