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杜宾气走了。
季厌摸出手机想打游戏,滑开盖子,屏幕停留在通话记录那页,最上面一条是晚上打给叶筝的。
既然他被马昭然送来了医院,杜宾也没提他父母的事,就说明叶筝不想管他。
盯着一行小字看了半分多钟,季厌摁下通话键。想得明白是一回事,做得到又是另一回事。
“嘟”声响起,季厌心脏提到了嗓子眼。电话接通,他立马坐起来:“妈……”
“厌厌,你怎么学坏了?”责备的话劈头盖脸而来,“我们养你这么久,就是让你去那种地方混的?”
想说的话卡在喉咙里,季厌被抽走了所有力气。
听筒里传出弟弟要叶筝讲睡前故事的撒娇声,季望飞从外面进来,小声问:“谁的电话?”
“卖保险的。”叶筝说。
电话被挂断了。
季厌维持举着手机的动作,直到胳膊酸痛得发抖,才缓缓落下来。把手机塞回口袋,他拽出手背上的输液针,穿好鞋出了输液室。
针头搭在枕头上,药液源源不断涌出,在枕单上洇出一片水渍。
*
卫生院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
车身瘦高,宝石蓝车漆黯淡,油箱两侧放膝盖的位置摩得发亮,露出了金属底色,看上去有些年头儿了。
头盔挂在右车把,杜宾背对他跨坐在车上,手里拿着手机,拇指在按键上摩挲。
季厌似笑非笑:“不是走了?”
杜宾猛地回头看。
季厌把外套抓在手里,摇摇晃晃地走出来,乍一看吊儿郎当的,仔细看,却是脚步虚浮,一副没有筋骨的模样。
杜宾摁亮手机屏幕,这会儿才凌晨一点多:“输完了?”
“对啊,我把速度调快了。”季厌说谎不眨眼,把话题引回杜宾身上,“你等我?”
杜宾手指一顿,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把手机塞回口袋,冷冷道:“刚才忘了找你还钱。”
“哦。”季厌正愁这个时间没有车,攀着杜宾的肩膀跨上摩托车后座,“你跟我回去拿吧。”
杜宾不置可否,取下头盔拎给他。
头盔只有一顶,季厌没接。
杜宾调短了卡扣,转身把头盔摁在季厌脑袋上,紧紧固定在下颌。猛踩几下启动杆,发动机发出有节奏的震响,一拧油门,摩托车冲了出去。
季厌差点被甩下去,本能搂住杜宾的腰,声音闷在头盔里发虚:“够猛啊狗哥。”
被两只滚烫的掌心贴在胸腹处,杜宾全身都僵住了。但他没说什么,开始怀疑他上辈子是不是欠下太多的债。
卫生院距离招待所将近八公里,凌晨打不到车,季厌就得走回去。按季厌这种性子,说不准真能干出露宿街头的混账事。
杜宾天性难改,该操心还是得操心。
整条主干道只有一辆摩托车和两个人,卤素灯的光又昏又黄,只能照亮摩托车前方的一亩三分地。
季厌仰起头,路灯在他视野里飞速掠过,视线被移动的光影拉扯久了,他有种抽离出现实的感觉。
手上慢慢松了劲儿,季厌马上就被云彩托起来了。
一只微凉的手覆盖在他手背上,把他两只手交叉着锁到一起。季厌回过神,软绵绵趴到杜宾背上。隔着外套,他能感受到温暖扎实的肌肉,和硬挺的骨骼。
夜风从头盔四周穿过,季厌突然开口:“狗哥。”
“嗯。”后背传来的震动撞在头盔上。
“你对谁都这么好吗。”
回应他的是摩托车链条传动的“沙沙”声。
许久之后,杜宾沉沉应了一声:“嗯。”
*
把摩托车停在招待所楼下,杜宾跟季厌上了楼,但执意等在门口。季厌在门口换上小黄鸭棉拖鞋,进屋翻箱倒柜。
棉拖鞋是包住脚跟的款式,杜宾盯着看了许久。上次季厌发烧时,穿的还是招待所配备的塑料拖鞋。
房门大敞,里面似乎比上次来时更满当。
门口摞着两个崭新的鞋盒,桌上多出一个多功能热水壶,旁边添了一只小黄鸭图案的马克杯,床尾扔着一个插电的即热式热水袋。
视角所限,杜宾只能看见这些。他忽然觉得季厌口中的“想死”兴许只是叛逆期的孩子闹脾气,包括一个人跑来槐县,也是为了博家长关注。
毕竟真想死的人不在乎身外之物,更不会花钱买这些可有可无的小玩意。
收下季厌的钱,杜宾松了口气,这件事总算能告一段落了。
下楼时遇到从厕所回来的前台,赵林神神秘秘叫住他,问他跟季厌是什么关系。那语气很耳熟,他有种季厌又在哪里惹事了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