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在前两年,雄安琳被诊断出了和雄母一样的疾病。
这病是遗传病,三十岁之后极易爆发。
雄安琳步入三十岁之后并没有出现相应的病症,往后雄乐提心吊胆了几年也没发现什么症状,便松了一口气,庆幸老天垂怜。
老天垂怜么?
并不。
但凡老天愿意对她好一点,就不应该狠心地让她相依为命的姐姐罹患重症。
为了治雄安琳的病,她花光了自己为数不多的积蓄。
她走上了雄安琳的老路,在有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也疯狂地找能挣钱的兼职,以至于别人都以为她疯了。
所以在易成找上门来的时候,她几乎是丝毫没有犹豫便点头答应了。
易成之所以能找到她,是因为骗雄安琳的那个男人是他叔叔。
她本来是不应该答应他的,毕竟她亲眼目睹了雄安琳被那个男人害得有多么惨,她没有理由和那个男人的亲戚掺和在一起。
但是她实在是走投无路了——雄安琳的病需要钱,而她的学历并不能给她带来短时间大量财产的流入。
权衡再三她同意了,她不在乎自己做了这样不道德的事情会遭到报应,在她的心里面,没有任何东西能重要得过雄安琳。
雄安琳是她的救命恩人,更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家人。
就算是让她以自己换雄安琳的命,她也不会多说什么。
雄安琳陈述结束,前尘往事浮出水面,一时间居然没人说话。
李不诺听雄安琳说过简述的版本,那会儿他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些属于她们俩的过往了,如今更是找不到措辞回应雄乐。
道德起源论之一的“先天人性论”主张道德起源于先天存在的良心,而良心在伦理学里被定义为道德的底线。生活中常常会有人用“没良心、没人性”来谴责道德败坏者,要求其他人都坚守良心,做一个高尚的、有德性的人。
李不诺本来也该像这些极力宣扬“人要有良心”的人一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雄乐做出审判——“无论怎么样,造谣诽谤别人就是不道德的做法,你该为你这样没良心的举动付出代价“。”
但是当这些行为的背后是亲情,是和道德不相上下重要的东西的时候,李不诺却突然开不了口了。
雄乐害一个和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固然可恶。
然而她出于挽救家人的生命而不得已做出这般举动,她好像却又……情有可原了。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大部分事情都定性在灰色地带上。
“我……事到如今,我知道你们计划着要将我告上法庭。对不起,”出乎意料的,见没人开口,已经平复了情绪的雄乐冷静地打破了沉默,她站起身来对着李不诺鞠躬:“素不相识,我却这么害你。但是——”
她站直了,平静地看着李不诺的眼睛:“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可能现在还提出要求很不要脸,但是我恳求你不要伤害我姐姐,以及,请给我一个把这钱带走的机会,姐姐很需要它们。”
她不可能不知道收了这箱钱就相当于认下罪名了,然而她还是开了口。
她太需要这钱了,从开始到现在。
让造谣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确实是尤归和李不诺最初定下来的解决方案。
易成教唆合伙人一起诽谤李不诺这件事已经达到了违法犯罪的条件,极大地损害了李不诺的名誉,他们现在证据俱全,只要把人告上法庭,百分之九十都能胜诉。
李不诺看着雄乐脸上纵横交错的泪痕,默默地垂下了眼睛。
盯着脚踝上那块吓人的红肿,他咬了咬舌尖,最后叹着气说道:“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