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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猎食秦番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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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到他是猎食者并不难,何况他也不打算瞒着我。

虽然言之凿凿地告诉我,有一部分资料不能让我知道,但从他毫不掩盖的诸多异常行为中,也能意识到他身上发了一些特殊的事。

会发光的右眼。

异于常人的愈合力。

时常混乱的神志。

动不动就想袭击我。

对亲密接触成瘾般的依赖。

……

与资料中的猎食者特征一对比,真相顿时呼之欲出。

好吧,虽然食物主动询问猎食者自己的味道怎么样有点奇怪,实际上我并不是真的好奇自己的味道,也没有打算成为他盘子里小点心的打算,而是想确认【他是猎食者】这一事实。

……毕竟看他这幅总是跃跃欲试对我脖子下口的样子,我对自己或许很好吃这一概念还是很有逼数的。

说真的临空市市民这么摆烂的吗?真的不打算出几款垃圾桶味、呕吐物味、鲱鱼罐头味、隔壁大爷一个月没洗袜子味的驱逐喷剂吗?比起被人怀疑自己刚吃完屎,把猎食者赶跑,从对方的袭击中活下来才更重要吧?

但转念一想,即使被袭击变成了猎食者,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变得喜欢逞凶斗狠、对着上铺的兄弟流口水觉得好香。说不定有些人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还觉得变成猎食者更方便为所欲为。

倒不如说,在EVER集团火上浇油、临空市政厅不作为、市民相侵相碍的情况下,哥谭市分市-临空还没有全城猎食者化,开启全民大乱斗实现社会达尔文主义才是真的令我惊奇。

……因为总有人在坚守最后的底细。

我注视着面前不紧不慢品着酒的白毛大猫。

男主是特殊的,即使更换了一个世界也是特殊的。这种特别当然不会仅仅肤浅地体现在日常装扮的改变上,变长的头发、摇滚暗黑风格的衣服、奇奇怪怪的纹身……外在特征提升了他的辨识度,但真正能撑起“主角”身份的,只会是一个人的内核。

比如那副止咬器般的面具。

没有人能逼迫秦彻做他不愿意的事,所以那副特制的面具,是他自愿套上的枷锁。用那些荆棘般缠绕在他脸上的尖刺,为自己敲响警钟,以每次张合嘴唇带来的刺痛,逼迫他在发狂时仍然睁开清醒的眼睛。

民以食为天,天经地义。

作为现代种花人,我属实很难想象饥肠辘辘的时候面前放着一盘好吃的点心能看却不能吃是何等的折磨,也很难想象一个人不仅要遏制自己生理层面翻腾的食欲,还要主动给自己套上刑具,免得一不小心真把小点心吃了是什么感受。

甚至还被这盘点心骂了好多句,一句比一句戳心窝子……

点心本心在复盘的时候都想为他掬一把同情泪,哪怕他真的咬断了我的脖子,我大概也能理解他,从而实现双重意义上的松了口气。

但他没有这么做。

哪怕有无数个机会,无数个理由,他依然没有放任心中隐藏的兽-欲,束缚住那头蠢蠢欲动的野兽时,人性竟然还令人讶异地保持住了不会影响我判断的沉默。只要我不去主动探寻,就永远不会知道他做了些什么——

既然没有告诉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当然也不需要告诉我这么做的原因。

答案被抽走了,解题过程却清晰明了,只要我主动伸出手,跟着步骤稍一运算就能得出结论。猎食者袭击的风险被他降到最小,凶性却从不向我掩盖,任由唯一的考官裁定考核结果。

我甚至觉得他很期待我推导出这个真相。

——你会如何看待这样的我?

得出结论时,我仰躺在地毯上注视着白底黑字的资料,却仿佛看到他悄然在床边靠椅坐下,翻阅着手中的书本,无声对我微笑。一定是那种我相当熟悉的,饱含欣赏的同时,又坦然到不管我做出任何决定都会欣然接受的微笑。

只能说,无论哪个秦彻都不喜欢博取同情,更擅长用实际行动和事实证明自己。

这个秦彻不会向我示弱,那个秦彻不会向我邀功。

他们如出一辙的脑回路里似乎天然就缺少“走捷径”这一概念,往往需要漫长的时间去咀嚼,才能回味出那份沉默的好意。即使我试图为他指出更便捷的方法,最终也依然会选择迂回到最艰难、却也更踏实的那条路。

【秦彻】,就是这么执拗得让人想叹气,轻盈得让人觉得沉甸甸的存在。

……就像现在这样。

听见我的提问,他却不急着回答,咽下剩余的酒液后晃了晃酒杯。蜜色的酒液沁润着皎皎月色,冰球碰撞杯壁发出清脆响动,金色光晕清澈温润,像是杯中盛着一轮缓缓融化的满月。

他向我举杯示意,邀我共饮同一轮月亮:“尝尝看?”

我看着他杯子里的酒液露出嫌弃的表情:“我从不喝酒。”

“还想跟我喝同一杯?胆子很大。”

他笑着摇摇头,隔空对我点抬了抬下巴,我才注意到餐桌旁边还放着一个杯子,圆嘟嘟的大肚子杯上画着张简单的笑脸,不细看还以为是个小盆栽,“虽然我也不介意跟你分享,不过那杯才是你的。”

“一个人喝酒太无趣了,陪我喝点。”

杯子里的液体也是金灿灿的,比他的颜色浅一些,方块状的透明冰块上点缀了半扇柠檬片,看起来有点好喝。我捧起来狐疑地闻了闻,确实没有难闻的酒精味,那就,浅尝一下?

“……蜂蜜水?”

喝到嘴的是甜丝丝的小甜水,我有点惊奇地眨了眨眼睛。看不出来诶,他一个大老爷们还会准备这种小甜水,怪贴心的嘛!哦不对,秦彻喜欢喝的金菲士、椰树林之夜据说也是小甜酒,原来他是个甜党啊?

喝甜的果然能让人心情变好,我满足地灌了一大口。

“好喝?”见我放松下来,他悠悠地看着我,不紧不慢地将杯中的冰球晃得咕咚作响,嘴角勾起似有若无的弧度,“食物喜欢甜口的,饮品也喜欢甜口的,难怪闻起来总是这么甜甜的。”

他促狭地冲我举杯,“喜欢自己的味道吗?”

“???”我含着嘴里半口蜂蜜水,顿时觉得吞也不是,吐也不是,震惊地看看他又看看手上的杯子,半响才咽了下去,“我是……小甜水?!”

“小甜水?嗯,确实挺甜的,”他被逗得大笑起来,冰球随着他的动作碰撞出一连串愉快的清脆声响。见我生气地放下杯子准备开始抠嗓子眼,他弯腰靠近,用冰凉的玻璃杯贴住我的嘴唇,“说对了,但只对了一半。”

“准确来说,是蜂蜜酒的味道。”

红眼睛含笑注视着我,娓娓道来。

“又甜,又烫,从喉咙里滑下去的时候口感是柔和的,到了胃里就像火一样在烧,烧得人理智全无,只想一口接着一口喝,直到醉死在酒里。”

柔和的甜蜜混合着尖锐的酒精在鼻尖气泡般发酵,暗红色的眼睛倒映在金色酒液中,像是被酒精点燃了,亮得惊人。唇齿间冰凉,眼底却火热滚烫,我下意识抿住唇,以防那些令人醉醺醺的琼浆溢进胃里,却还是被醇厚的酒气熏得面红耳赤。

我是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的动作倒更加悠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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