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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腌笃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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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一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被送进雅间。

钱锦早就坐不住了,拿起筷子就要动手夹菜,被钱百万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呵斥道:“等你阿娘先吃。”

“我就是要夹菜给阿娘。”钱锦不服气地嘟了嘟嘴,扭头向王娘子告状,“阿娘,阿爹打我,蛮不讲理,不让我给你夹菜,你快教训他。”

“你说教训谁?我现在就教训你!”钱百万佯装要扬手教训他。

钱锦缩了缩脖子。

王娘子温婉的脸庞浅笑吟吟,没理逗趣的父子俩,语气轻柔地交代沈春蕙:“沈二娘子,要外带的菜装好了就交给元宝,食盒里多放一些滚水,别让菜凉了。”

这几道菜本就是给婆母点的,都是她爱吃。

只是婆母喜静,不愿意出来凑这份热闹,那她就让人带回去给她吃好了。

王娘子这边交代完,那边父子俩也分出胜负了。她温柔地笑道:“吃吧,再不吃菜就凉了。”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腌笃鲜的千张,入口绵软,汁水丰沛,无一丝豆腥味,只有咸肉和春笋的鲜香。

抬头见父子俩都已经吃上了,王娘子再也顾不了那么多,迫不及待地舀了一碗腌笃鲜,尝了一口奶白的汤汁,顿时觉得眉毛都要被鲜掉了。

再吃一口春笋,清香脆嫩,排骨酥烂入味,咸肉更是意外的好吃,咸香多汁,鲜美香浓。

她一口接一口,一碗腌笃鲜很快就见底了。

旁边,钱锦正埋头苦吃香甜的蜜汁鸡翅,骨碟里已经放了一小堆鸡骨头了。

钱百万喝着小酒,吃着鲜香麻辣的口水鸡,香得摇头晃脑的,就差哼上一曲小曲儿了。

王娘子收回目光,看向桌子中央那道颜色红亮的松鼠鳜鱼。

椭圆形白瓷碟子,光泽红艳,浓稠得宜的酱汁铺满盘底,上边散落着细碎的丁,细瞧有春笋丁、香蕈丁、胡芦菔丁,还有一粒粒绿得诱人的青豆。

一只毛发亮红、根根分明的“松鼠”静静地卧着,仰着头,翘起尾巴,憨态可恭,引得人口水直流。

金茂筷子瞄准“松鼠”的一根毛发,轻轻一夹,毛发被连根拔起。

尚未入口,酸甜味就入了鼻,金茂陶醉地深吸了一口气,急不可耐地把鱼肉送入嘴里。

酸酸甜甜的味道在嘴里横冲直撞,引得口舌瞬间弃械投降,口水猛增,轻轻一嚼,顿觉鱼肉鲜嫩紧实,春笋丁脆嫩,香得他恨不得连舌头都嚼吧嚼吧了,咽下肚子里去。

“肉嫩鲜美,麻辣可口。”许华点评瘾又犯了,“沈二娘子厨艺非凡,这一道口水鸡,燕京无人可比!”

严松咽下嘴里的炒杂菇,一面点头,“嗯嗯”了两声,一面去夹蒌蒿炒腊肉。

张中南看了严松一眼,也学着“嗯嗯”了两声。

金茂吃得嘴巴根本停不下来。

“厨艺堪比樊楼大厨,价钱却不到一半,如此物美价廉,沈二娘子……”话说到一半,许华忽然发现桌上的十多碟子菜已经少了一大半,话顿时断在了嘴边。

他气的大声道:“你们,你们这些人……就是饿鬼变的!”

然而根本没人理他。

许华气狠了,立即拿起筷子猛夹菜,一边夹一边念念有词:“叫你们不等我,我夹,我夹……我全夹了!”

其他三人互相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抢起了菜。

不一会儿,所有菜被一抢而光。

张中南眼疾手快地夹走了最后一个青团,惹得慢了一步的金茂不死心地道:“中南兄,青团太软糯了,又粘牙,你吃不惯的,还是让我来吃吧。”

许华见状也忙道:“中南兄给我给我,我爱吃软糯的,也不嫌弃你用筷子夹过。”

张中南摇头:“我爱吃的。”

沈大娘子亲手做的点心,再甜再软糯,他也爱吃!

金茂叹气,半晌,忽然道:“宋同窗就在隔壁,不知他们吃完了没?”

“要不我们……”许华兴奋起来,蠢蠢欲动地道,“……我们过去看上一眼?说不定还没吃完呢!”

严松犹豫道:“贸然过去打扰他,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都是同窗,一家食铺吃晚食,理应去打个招呼才对。”许华振振有词,“茂兄,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华兄言之有理,我们一起去跟宋同窗打声招呼。”说着他率先站起身来。

宋临刚放下筷子,就听到门外传来金茂的说话声,转头看了谢端一眼,见他慢条斯理的喝着茶,便扬声道:“让他们进来。”

许华进门,扫了桌面一眼,见碟子已空,心中扼腕。

“你们找我做什么?”宋临淡淡地道。

金茂刚想回答,就听到张中南惊喜的声音响起:“谢师兄,你也在这里?”

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地解释:“我们在蒋祭酒那里见过,松山别院,你还记得吗?就年初的时候。”

“记得,张师弟。”谢端抬眸看向他。

在国子监,有的学子可能认不全授课的博士,但没有学子不曾听说过谢端的大名。

他出身显赫,容貌绝伦,惊才艳艳,十五岁在辩赛上以一己之力舌战群儒,十八岁高中探花,入大理寺,仕途一帆风顺,短短四年,晋升为大理寺二把手,大理寺少卿。

才学美名仕途,多少男子终其一生的追求,谢端年纪轻轻,就都有了。

金茂和许华见到他,都变的规矩了。

张中南难得见偶像一次,当即向谢端请教起了策论。

面对好学的人,谢端从不吝于赐教,当即和张中南讨论起来。

两人你问我答,你来我往,引经据典,上说天文下说地理,可苦了金茂三人,他们插不进话,只能坐在一旁干瞪眼。

他们向左看,见宋昭托腮凝眉,一幅无聊得要打哈欠的样子,忙向右看,见宋临背靠着椅子,坐姿慵懒。

宋昭憋回一个哈欠,眨了眨泛泪水的眼睛,道:“大哥,我下去找蕙姐姐了。”

“我陪你一起去。”宋临当即站起身来。

金茂三人你看我,我看你,不约而同地起身:“我们也去,刚好一起去找沈二娘子说说志怪的事。”

说完抬脚就往外走,其他人连忙跟上。

不过眨眼功夫,厢房里就只剩下张中南和谢端两人了。

听着他们脚步声走远,张中南有些心不在焉地回头看了一眼。

谢端道:“我们也下去。”

以为谢端是因为他才说要下去,张中南想要拒绝,转念又想起宋临对沈大娘子的态度,终是按奈不住,点头应下,起身跟在谢端身后往楼下走。

食铺里已经没人了,孙六娘和萱娘在收拾打扫。

金茂一见到她们就大声道:“你们大娘子和二娘子呢,我们要找她们说志怪的事。”

孙六娘不明所以。

萱娘放好扫帚,一面快步往后厨走,一面道:“大娘子和二娘子在后厨呢,我这就去叫她们,郎君稍等。”

听到萱娘的话,沈春宜解下围裙就要往外走,却被沈春蕙拉住了手。

“宜姐儿,要不我自己去?”沈春蕙满脸犹豫。

沈春宜笑着摇了摇头:“不碍事的,这么多人,谢大郎君也不能做什么,况且早上我已经跟他说清楚了,你就放心吧。”

“好。”沈春蕙松开手。

沈春宜来到食铺,不经意间抬头闯入谢端的眼眸。

四目相对,他眼里的温柔深情穿过稀薄的空气,霸道张扬地扑面而来,她仓促地移开了视线。

谢端垂眸微笑。

原来,她并不是没有感觉,慌乱回避,也是一种动摇。

“沈二娘子,坐这里。”严松体贴地拉开凳子,朝沈春宜招手。

沈春宜没多犹豫,走过去坐了下来,轻声问:“听说你有关于作祟之人的消息相告?”

“对。”严松细细地把话说来,“这两日我们差人去打听了那三家人的下落,可惜目前只找到了一家,就是最后那对买鱼羹的母女,姓宋,现在就在燕河夜市那里开食摊。”

“宋家鱼羹?”沈春蕙忽然问道。

金茂猛点头:“对对对,就是她家,沈大娘子你怎么知道的?”

沈春宜莞尔:“我们去她家吃过鱼羹,也真是巧了。”

“原来是她家,她们怎么说?真的看到有鬼了吗?”沈春蕙关心地问。

听到鬼字,宋昭猛地抓紧了沈春蕙的手。

沈春蕙感知到她的害怕,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朝她笑道:“世上哪有鬼,都是人胡诌的。”

宋临沉吟道:“宋二娘说一开始是夜里听到院子里有动静,出去看没见有东西,后来有一天晚上,她从窗口往院子里看,看到有墙上有鬼影走动。”

“影子?”沈春宜若有所思地道,“还看到有别的东西吗?”

严松摇头:“没了。”

“她会不会是太紧张眼花了?”沈春蕙道。

许华:“不是没有可能。”

金茂:“我们也问过这个问题,宋二娘和宋嫂都很肯定,说真的看到有鬼影,没有眼花。”

沈春宜笑道:“宋二娘看到鬼影的那天晚上有月光?”

虽是问句,但她的语气却十分肯定。

仅凭只言片语,就能抽丝剥茧,推断出事情的真相,她的聪慧,让他深深地为之着迷。谢端目光变得炙热,声音自然地放柔和:“那天正好是正月十六,日间天气晴朗,夜里万里无云。”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都诧异地看向了他。

宋昭眨了眨眼,目光在沈春宜和谢端身上来回游移,眼睛转了转,问道:“谢大哥,你怎么知道那天是正月十六?”

“我让人去查了。”谢端声音清冷,“第一家,妻子同样是听到院子里有动静,起身出来查看,不小心踩到了不知为何会出现在院子中间的石头,摔了一跤,摔断了手。”

停顿了须臾,“她丈夫是个外强中干的,当夜被吓得病倒了。”

“第三家的花木枯萎,都有一个特点,叶黄根腐。”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背靠在椅子上,“我查了案卷,三年前有一桩案子,刘家花木铺的伙计怀恨在心,长期用热水浇灌店里的花木,导致花木离奇死亡。”

“摔断腿的胡大厨,和胡三娘后来聘请的厨子,还有胡三娘那里,我都让人去问了,过两日就会有结果。”

从始至终,谢端的目光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沈春宜。

他忽然转头直直地看向严松,眼神直白强势,声音缓慢而有力,仿佛在宣誓:“我希望沈二娘子的食铺能长长久久地开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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