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奴才不知道殿下该不该站出来。但奴才觉得——殿下要想一想,站出来的结果,和不站出来的结果,哪一个更让殿下后悔。”
赵珩睁开眼睛,看着他。那目光里有审视,有犹豫,还有一种冯七从未见过的东西——是感激吗?还是别的什么?
“后悔。”赵珩重复了一遍这个词,“你说得对。不是对错,是后悔。对错是别人定的,后悔是自己的。”
他站起来,走到书案前,铺开一张纸,提起笔。
笔悬在纸上,迟迟没有落下。
墨从笔尖滴下来,落在宣纸上,洇开成一朵黑色的花。
赵珩看着那朵墨花,看了很久,然后把笔放下了。
“今天不写了。”他说,“明天再说。”
那天夜里,冯七又写了笔记。
他写道:“泰安二年三月十四,有客来访,姓顾,名文昭。客去后,殿下问奴才:‘我应该站出来吗?’奴才答:‘殿下要想一想,哪一个结果更让殿下后悔。’殿下说:‘不是对错,是后悔。’”
他写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看手里的笔。竹制的笔杆在烛光下泛着淡黄色的光,“安生”两个字刻得很浅,但看得清。他忽然想起赵珩送他这支笔时的表情——那时候赵珩还叫他“冯七”,语气淡淡的,像是随手送了一件不值钱的小东西。
但冯七知道,那不是随手送的。
那支笔,是赵珩用了两年的笔。用顺手的东西,人是不舍得送人的。赵珩把它送给冯七,是因为他把冯七当成了自己人。
自己人。
这三个字,在这座王府里,在这座皇宫里,在这个吃人的世道里,比黄金贵重。
他把笔记藏好,吹灭了灯。
躺在床上,他摸了摸脖子上的玉扳指和铜钱。两样东西贴在一起,温热的,像是在彼此取暖。他又摸了摸枕头底下的那支笔。笔杆凉凉的,竹子的纹理贴着他的指尖,有一种说不出的踏实。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顾文昭说,赵珩的母妃被太后接到了自己的宫中。太后是康王的姑母。康王用赵珩的母妃做人质,要挟赵珩不要轻举妄动。如果赵珩站出来,母妃可能会死。如果赵珩不站出来,母妃也未必安全。
康王这个人,什么做不出来?苏公公就是他杀的。一个伺候了三朝皇帝的老太监,他说杀就杀了,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杀一个太妃,对他来说算什么?
冯七想到这里,后背一阵一阵地发凉。
他想起了苏公公死前说的那句话——“康王这个人,你不能信他。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要反过来想。”
康王说他会保赵珩平安。反过来想——康王在骗他。
康王说他不想要赵珩的命。反过来想——康王巴不得赵珩死。
康王说这座王朝烂了,要救。反过来想——康王就是那个让它烂得更快的人。
冯七攥紧了被子,指甲嵌进掌心里。
他上当了。他把账册交给了康王,以为能换来赵珩的平安。但康王从来没有打算信守承诺。他只是利用冯七拿到账册,然后用赵珩的母妃来要挟赵珩,让赵珩不敢轻举妄动。
等到赵崇安的大军攻入京城,康王就会把赵珩推出去,当成投降的投名状。
一箭双雕。
冯七咬着嘴唇,尝到了血的腥味。
他必须做点什么。
但他能做什么?他只是一个太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的太监。他连这个院子都出不去,他能做什么?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是湿的。
不是泪,是汗。他出了一身的冷汗。
窗外,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云遮住了,屋子里暗了下来。
冯七睁着眼睛,在黑暗中看着房梁上的那只蜘蛛。
蜘蛛还在结网。一圈一圈地绕,绕得很慢,但很认真。
它在织一张很小的网,小到只能捕到一只蚊子。但它还是在织。
冯七看着它,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他不是蜘蛛。他是一只蚊子。一只撞进了别人网里的蚊子。但他不想被吃掉。所以他要把那张网撕破。
可是他没有爪子,没有牙齿,没有翅膀。他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支笔,一张纸,和一段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记忆。
够吗?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他必须试。
不是为了赵珩,不是为了苏公公,不是为了这座即将倾覆的王朝——是为了他自己。
为了证明,他来到这个时代,不是白来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