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第二天,弗兰克被室友叫起来,又坐上了出发的卡车。他们在下午到达了一家路边的小餐厅。这个罕有人至的地方迎来了它最热闹的一天。乐团几乎把这里包场了,穿着一样鲜亮颜色的长发朋克们在这里演奏了他们最出名的歌。
——虽然弗兰克一首也没听过。
餐厅的老板喜气洋洋,因为那个唯一不会唱歌的年轻人看起来像是这群人的老板,他刚刚在店里消费了几百刀。
弗兰克请客。在大家吵吵闹闹吃东西的时候,餐厅的电视上报道了一则新闻。
比弗兰克预计的要早,这还是第二天的上午,那个人就忍不住动手了。他甚至等不到今天过完。
除了弗兰克没人在意电视上的新闻,他藏在口袋里的手机没派上用场。
‘真怕那个秃头直接把我照片放上去。’
看到熟悉的华盛顿街道,弗兰克自信地笑了笑。
案发地还在华盛顿,这个侥幸入侵他手机的小贼看来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厉害。弗兰克回想了一下当时那个秃头审讯他时说的。
“司机没有接到我,那我坐的车……”
“——一定是凶手的车。”
“不过也可能是同伙的,说不定是多人犯罪。”
弗兰克努力回忆司机的长相,但是只记得他是个秃头。
哎,这该死的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