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他。
他站了三个多小时,飞了十二个小时,查了两个月——最后的答案是她不需要他了。
傅景珩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屏幕碎了左下角的一道裂纹,是上周开会时掉在地上摔的。他一直没去修。
他打开那个叫车的App,手指冻得不怎么听使唤,打错了两遍地址。
一辆车,去希思罗。
她往回走了。他看见公寓的门又关上。橙黄色的灯光从窗户里透出来,薄薄的一层暖意。
伦敦的雪还在下。
出租车三分钟就到了。
傅景珩拉开车门,坐进后排。暖气扑面而来,他脸上的肌肉被突如其来的温度激得发麻。窗玻璃上立刻起了一层雾气。
司机问,去希思罗?
对。
车子发动。他靠在座椅上,隔着一层水雾,看见那扇门越来越小,那扇窗越来越远。
伦敦的灯光开始后退。
一个红灯。两个红灯。三个。车转上大路,街景变得陌生,然后是高速公路两旁沉默的路灯,一排排地亮着,像站岗的人。
他把手伸进大衣内侧的口袋,摸到一张纸。
来程的登机牌。北城飞伦敦,航班号还在,登机口是B23。纸面上还印着北城机场的日出时间——他出发那天特意看过,想着如果她愿意见他,他可以——但他没细想过。他从来不对假设的事情做过多推演。
他把登机牌攥在手里。
攥了很久。
手指还是僵的。纸的边缘硌在掌心,有一点点刺痛。那种痛是冷的,也是现实的。他醒着。他在伦敦。他在去机场的路上。
窗外路灯的光一明一暗地扫过他的脸。
他没把登机牌扔掉。
*
傅景珩睁开眼。
北城的暮色正从车窗外面落下来。驾驶座的方向盘还是他熟悉的触感,真皮包裹,第三年了,左手常握的位置磨得微微发亮。
他在车里坐了多久?十五分钟?半个小时?
不知道。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摸上方向盘左手那个位置,来回摩挲了两下。
六年。
他错过了六年。
车窗外,北城的晚高峰车流正在缓慢移动。红灯亮了,一排尾灯在他面前铺开,像一条温热的河。
他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
发动引擎。
汇入车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