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来过,是个不错的地方。”她说,“纽约的名字就是根据这儿来的,虽然这儿挺小的,不过文化氛围还挺浓厚,约克郡其实就是英格兰的历史。”
她刚说完,身后就传来程又一的声音。
“是挺小的,有一年在这遇到过一个酒鬼,竟然是申泸校友,就在城墙那边。”
程又一说得很有指向性。周悉许没当回事,反正不是她。她不信这种巧合,也没那个记忆。
但思绪还是飘回了那段在约克时光。
那个假期只有她和朱缇两个人,照顾她们的人都没跟来,算是两个人除了金钱之外真正意义上的独立。
约克没有伦敦那么丰富的娱乐生活,日子简单而平淡。天气好的时候两个人就到处闲逛,天气不好就宅在家里看电影。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超市,囤上一车食物,心情好就自己动手做,懒得动弹就点点外卖。
日子过得还算愉快。
程又一似乎是在回忆酒鬼那件事,他无意识地笑了笑,说了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那酒鬼还挺逗的。”
周悉许对酒鬼没兴趣,没接他的话。
“是个文艺青年。”他又说。
听到这话,周悉许心里彻底踏实了,因为文艺这词和她完全不搭边。
她不走心地回,“那还挺难得的,城墙那边晚上文青少,流氓到是挺多的。”她刻意强调了下后半句,“尤其是长得不错的男性,一个人在那挺危险的。”
“女流氓吗?”程又一调侃道,“你在那作过案?”
“我可没那个能耐,男流氓。具体是怎么个情况,你应该比我懂。”周悉许意味深长地说,算是对他调侃自己的反击。
“程又一,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是吧?你性取向就变了,看来英国那段时间对你影响不小啊。”
篓恩那个嘴贱得恰到好处,适时助力了一把。
周悉许第一次觉得他那张贱嘴偶尔还是有点用的。
她幸灾乐祸地笑了笑,对徐途和柳宜菲说,“走吧,我们去逛逛,别在这浪费时间了。”
走了几步,身后传来篓恩赖赖唧唧的声音,“天天踢我,老子屁股要被你踢烂了。”紧接着又是一阵哀嚎,“我不嘴贱了行吧!对了,那个校友是谁啊?男的女的?我认识吗?”
但迟迟没听到程又一的回答,也可能是因为已经走远了。
实际上,程又一什么都没说。
他的思绪不禁飘到在城墙下遇到两个酒鬼的那天。
当时两人都醉的不省人事,在路上耍酒疯。其中一个酒鬼举着个酒瓶大喊,“风里雨里,Waitrose等你。”旁边那个醉得更甚的早就哭花了脸,边哭边喊,“想你念你,周悉丞我恨你。”
这俩人也算是天赋异禀了,耍个酒疯都这么押韵。
——
南洋大部队是在傍晚时离开约克的。
沿途刚好经过了之前周悉许和朱缇常去的那家中餐厅,还路过了程又一偶遇酒鬼的那面城墙。
周悉许靠着座椅,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
记忆突然像潮水一样涌来。
那天她突然想吃川菜,无奈两个人的厨艺不算精湛。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了当地的一家中餐厅。不知道是思乡心切,还是因为周悉丞中途打来的视频通话,总之那天两人都喝了很多,怎么回的家都没印象了。
依稀记得,是一个好心人把她们送回去的。但怎么也想不起那个人的脸。只记得是个华裔,男的,貌似年纪不大。
她猛地睁开眼。
零星的记忆自动拼凑。
难道说……那人是程又一?
她努力回想当时的情形,又琢磨着刚才程又一提到酒鬼时的语气和神情,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实:程又一口中的酒鬼,八成是她和朱缇。
心跳陡然加快。
这也太戏剧化了。
这么离谱的巧合只会出现在电影桥段里。
异国他乡偶遇的两个人,多年之后在故土重逢,竟然成了同班同学。
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的“缘分”。
周悉许透过车窗看坐在前面的人。
她攥住手机犹豫了好一会儿,删删改改,最后缓慢地打出一行字:
「那年在约克,送我回家的人是你吗?」
程又一看着和周悉许聊天的界面,唇角上扬。
「是。」
周悉许的心跳快了一拍。
之前还抱着一丝怀疑,现在被证实了,心情挺复杂的。
她冷静了片刻,一字一顿地打出:
「所以,你早就认出我了,是吗?」
对方几乎秒回:
「嗯。」
周悉许回想着在南洋第一天遇到程又一的情形。他看向自己时那意味不明的眼神,和他那句 “周悉许,正式认识一下,我是程又一。”
之前的种种行为都说得通了。
那些她无法理解的不明所以,其实是因为他们早就遇见过。
从程又一的视角来看,在南洋再次见到的是曾经偶遇过的人,这个人虽然陌生,但却印象深刻。
醉酒后的自己有多滑稽,周悉许心里清楚,当天她肯定是没少出糗。
怔愣中,程又一的消息又过来了。
「是久别重逢。」
周悉许盯着屏幕,手指悬着,半天打不出一个字。
窗外,约克在暮色中渐渐退远。
城墙、中餐厅、那些她走过无数遍的街道,最终都成了后视镜里缩小的圆点。
多年前那晚,扶着她走过这段路的人,此刻就坐在同一辆大巴上。
原来,“正式认识”,不是第一次见面。
是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