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玲心力交瘁的关了咖啡厅的门,她行尸走肉般的打车回去,难得奢侈了一回。
推开家门时,玄关处那双熟悉的马丁靴让她提了口气。
她走进去,一个熟悉的高大的人影站在阳台边上,听见动静,她回过头来。
“你回来了?今天怎么忙到这么晚?”
是这栋房子的主人回来了。
客厅窗帘拉得半掩,落日的阳光斜斜切进来,刚好落在沙发边的地毯上。
“今天……今天不怎么忙。”是不怎么忙,光顾着挨打去了。
青年已经盘腿坐在地毯上,背靠着沙发沿,膝盖上摊着本旧书,却没翻页,指尖无意识地抠着牛仔裤膝盖处的破洞。
听见脚步声,她抬起头,原本有些放空的眼神瞬间聚焦,像被风吹散的雾突然凝起来。
“姐,今天吃什么?”她懒洋洋的打招呼,像一个晒足了太阳的萨摩耶。
“买了菜,晚上给你做排骨藕汤。”宋晓玲背对着她,把帆布包往挂钩上挂,余光瞥见王凯耳后新添的划痕,浅红色,像被什么尖利的东西刮过。
这几天她到底在忙什么?怎么受伤了?
王凯“嗯”了一声,合上书往旁边一放,起身时动作有点僵,右手下意识往腰后探了探。宋晓玲看在眼里,没作声,转身进了厨房。
等她把莲藕倒进水池,身后传来脚步声。王凯倚在厨房门框上:“姐,我下午出去……看到之前一起带着我的那个拾荒的老奶奶了,就在地铁口,她好像感冒了。”
“那给她带了点药吗?”宋晓玲一边冲洗莲藕一边问。
“嗯,买了盒感冒药。”王凯的声音低了些,“那时候多亏了你。”
“我那几个月的事我都记不太清,就连我回到家之后想起你也是过了很久的事儿了。”她不安的抿着嘴:“那会儿你是不是觉得我是白眼狼?”
“是有点儿。我说我好心好意把你喂这么久,一眨眼人就不见了,我当时可担心你了。”
宋晓玲手上的动作顿了顿。刚把王凯带回家时,这人还是傻的,她总爱缩在墙角,吃饭时不敢抬头,就连自己给她搓洗,她也很抗拒。
那会儿住的还是之前她租的那个房子,可惜那老小区房子现在被别的男人霸占了。
可恶的姓单的,要不是看他长了张漂亮脸蛋,早就揍他了,那房子租了那么多年了,住的舒舒服服的。
可惜了。
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吧,现在住到了王凯这里,不过也不能在这里住太久了,还是得想办法再租个房子。
那会老小区的环境又不好,天又热。
夜里稍有动静就浑身发颤,背上有伤,深褐色的疤痕总在领口若隐若现。
如今她站在阳光下,眉眼间的英气渐渐舒展,只是说话时还会下意识抿住嘴唇,像怕说错什么。
“人总会慢慢好起来的。”宋晓玲转过身,往王凯手里塞了个刚洗好的苹果,“你看你现在,不就挺好的?”
王凯握着苹果的手紧了紧,指尖泛白,突然低头咬了一大口,果汁顺着嘴角往下淌。宋晓玲抽了张纸巾递过去,触到她手腕时,感觉那皮肤下的骨头还在轻轻发颤。
有些伤痕会结疤,有些恐惧却像藏在墙角的影子,总在不经意间探出头来。但宋晓玲知道,只要身边有光,影子就永远不会遮过头顶的太阳。
也是巧合的一件事。
那天,傍晚六点半,晚高峰的喧嚣像潮水般漫过地铁口,宋晓玲攥着帆布包带往家走,脚步声被淹没在车流里。
咖啡店暖黄的灯光漫出来,刚好打在斜对面的垃圾桶旁,让那个身影在昏暗中显出几分突兀。
是个个子高大的青年,个子得有一米八往上,肌肉把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撑得笔挺,却正弯腰拽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塑料袋。
袋子磨得发亮,被她一扯就发出“哗啦”声响,混着里面瓶瓶罐罐碰撞的“叮叮咣咣”,在这满是咖啡香和尾气味的空气里格外刺耳。
宋晓玲本想径直走过,眼角却扫到灯光在她脸上投下的轮廓,挺直的鼻梁,下颌线利落得像刀刻,明明是张称得上英气的脸,颧骨处却泛着青紫色,嘴角还有道结痂的小口子,像是刚跟人起过冲突。
二十出头的年纪,身上的衣服虽旧却干干净净,连袖口都叠得整整齐齐,怎么看都不像靠拾荒为生的人。
主要是她的长相不俗,看着就不像普通人。更何况个子这么高高大大的还有一身肌肉,怎么可能是一直在外流浪乞讨的人?
“你……”她刚要开口,对方突然抬起头,眼神是空的,像蒙着层雾,直勾勾盯着前方却没聚焦。
宋晓玲心里咯噔一下,这眼神太迷茫,像个迷路的孩子,还说不清的慌张。当时刚举起手,对方就抱头蹲下了。
特别可怜,像一只淋了雨水的可怜大狗狗,让她不禁动了恻隐之心。
那天她鬼使神差地把人带回了家。后来才知道她叫王凯,只是那时的王凯连自己名字都说不清,白天蜷缩在沙发角落,眼神涣散,晚上会突然惊醒,抱着膝盖发抖。
宋晓玲每天换着花样做些软和的饭菜,给她脸上的擦伤涂药膏,话不多,只是在她惊醒时递杯温水。
有次深夜,王凯突然喃喃自语,说什么“别打我”,声音抖得不成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