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抱起坛子给两人满上酒,絮絮叨叨地讲起来从前的事。
“我年轻那时候一点都不喜欢这地方的,那时候真是年轻啊,年轻就是心比天高,一心只想着往远处跑,这不几个人结伴就跑到新山郡去了嘛!”说到这里她放慢了语速,泠筝敏锐地察觉到接下来杜六娘要说的话可能比较沉重。
杜六娘好像很不相信一样,盯着泠筝瞅个没完,她试探着问道:“你真的没去过新山郡嘛?”
泠筝摇摇头表示真的没去过,自打她生下来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京郊了,这什么新山郡她也只是听过名字,只记得那地方好像产药材,除此之外就一概不知了。
即便是姜南……,算了,就当她没去过吧,反正现在她才是姜南,她说了算。
杜六娘叹了口气,啧啧两声道:“好吧,你就当个故事听就行了,小姑娘听了可不要做噩梦哦!”
泠筝端起碗和她轻轻一碰,示意她对杜六娘即将要讲的故事很感兴趣。
杜六娘说,那时她也就泠筝这样大的年纪,跑到新山郡去学着人家做生意。
新山郡盛产药材,要是做得好这一行的生意那真是几辈子的富贵都无忧无虑,药又不像其他穿衣吃食一样还有个时兴或是滞后,它一直都被稳定需要,这是千百年来恒古不变的事情。
但问题就出在那个地方太盛产药材了,同样的东西太多的时候就容易出乱子。
泠筝咂着嘴,这酒苦得她浑身一激灵,她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腊肉放进嘴里嚼着,边嚼边问道:“什么乱子啊。我家在南边很少听说北方这边的事,哄抬药价了吗,还是同行竞争太没底线了?”
杜六娘十分自来熟地伸着筷子夹走了一只鸡腿,她一只腿架在长凳上,胳膊又重在膝盖上,抓着鸡腿就啃。
泠筝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的一系列动作,杜六娘也察觉到了不对,她很是不好意思地攥着鸡腿,把自己的腿也放了下去,朝泠筝点了点头非常抱歉地说道:
“不好意思啊,姑娘。我这人就这性子,今天这桌我就不算你钱了,你尽管吃,就当是我请你好了。其实我平常不爱说话的,只是看到你觉得很熟悉,这心里也就觉得格外亲近,这才话多起来。”
“没事,平日里我也很少听人跟我讲故事。我喜欢听别人的故事,你尽管说吧,今日我也当一回听众。”
其实泠筝的脾气没有那么差,她不是动不动就要生气,动不动就要和人算账的那种被身份地位惯坏了的大小姐。只是她待在京城那种地方太久了,早就习惯性地给自己穿上了一层刺甲,因为那种地方只有时时能扎到别人,别人才会把她放在眼里。
杜六娘看起来很高兴,她当即就决定加菜,对着店里的伙计吩咐了许多话,包括但不限于烤羊腿,爆炒黄牛肉,清炖野鸡汤,红烧熏鱼,饸络面。
这家店里的菜名起得简单粗暴,不像京城里的那些酒楼菜名的花花名字,看着菜单子上的字眼都不知道那具体是个什么菜。
泠筝就在一旁静静地坐着听她说,杜六娘的声音很好听,说话时将她的过往娓娓道来,在泠筝听来就像是在听人说故事一样,听得人心头舒展。
“哎!对了!真聪明,你算是猜对了。不过我猜你一定猜不到他们具体干了些什么。”杜六娘一拍桌,向前倾着身子说道。
泠筝也不装,她很坦率的说道:“这个我真不知道,若只说是商户之间的寻常竞争,顶多也就是垄断货源一家独大,或者是打压别家自拔头筹吧。”
“不过新山郡那么大的地方想要垄断货源,除非有人是皇商。可是据我所知,皇商多以南居多,北地极少,那么这一说法定然不成立。”
杜六娘听她这么说也来了兴趣,她对泠筝的说法表示认可,“不错,新山郡之所以叫新山郡就是因为那地方山多而险,寻常商户只包几个山头都不容易,谈何垄断,更何况那地方奇怪,竟没有一家独大的商户 ,一溜的人家都是差不多样儿。”
天色渐暗,夜幕中偶尔炸起几朵烟花,照得大地一刹那的炫白,店里的人稀稀拉拉的只剩下了两三桌,伙计轻掩上门隔住了街上的吵嚷声。
泠筝道:“如此说来,打压别家自拔头筹这种做法,那就更不成立了。那么,我猜不到了。”
她自罚一般将碗中剩下的酒喝尽,杜六娘哈哈大笑着将自己那碗酒也喝了个干净。她是个爽快人,一开始和泠筝说话时还有些拘束,但这一会子功夫下来见泠筝性子不扭捏,她也欢喜。
但这一碗酒下肚后杜六娘却不知怎么了,脸红,眼睛也红,她两手伏在膝上低着头,勾了勾手指示意泠筝靠近些。
泠筝心里想,杜六娘要么是喝醉了,要么是讲到伤心处了。不过她自己倒是没什么好忌讳的,于是坐近了些侧耳听着杜六娘的下文。
杜六娘搭着泠筝的肩膀,凑到她耳边说:“那些个黑心肝的东西,他们抓人,抓了就关起来都做成药奴!”
她的眼睛烧得通红,眼白中布满了血丝,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泠筝仿佛看到杜六娘的瞳仁也变大了,几乎要挨上眼珠子的边了。
泠筝问她:“药奴?”
新山郡的药材闻名东淮,这里凡是关于药材的买卖早就自成一体了。想要赚钱就得有新花样,不然还不得被同行碾成渣。
她以前倒也是听说过,新配出来的药方往往药性不稳定,要用活人试药,以做调整。新山郡的药材在整个东淮都有盛名,有些药奴倒也算不上奇怪。
这世道艰难,常有穷苦人家为了生计去做药奴试药,只是初代药方往往药性霸道凶猛,即便人能生还也会被伤及根本,说到底这趟交易得不偿失,不过他们别无选择而已。
杜六娘给泠筝指她手腕上的伤疤,她说,以前看话本子里写的什么割腕自尽那都是假的,人就是被割开手腕也很难死,只是会特别疼,即使过去了二十多年她也十分清楚的记得那种疼痛。
"咱喝药啊,那是配好方子抓好药放罐子里煮,喝的是苦得倒胃的药汁。可人家有钱有权的就是会享受,人家哪喝的下这东西?”
“药奴啊,那可是无价的宝。人常说久病之人阴虚亏损,气分不足,这时候最缺的就是温补的药。可寻常草药终归都是草植,想要寻那大补的东西,还得往活物身上打主意。”
泠筝蹙眉思忖,“你是说,活的.....人?”
"对喽!就是活人,而且还得年纪不大的才行。这些人就被养在药罐子里,天天按着方子泡药汤,灌药水,养个十来年才可能有效用。不过这法子熬人,百十来个里边也就出那么一两个吧。”
杜六娘放下衣袖,她捋了捋额间几缕碎发,手撑在颧骨上半眯着眼直愣愣地看着泠筝,“药奴可厉害了,要是能有药奴的血作引子入药,久病则愈,无病则增寿。要是能养上一个在家里常用,那就一辈子不用和大夫打照面了……”
泠筝一直在听她说,没有插一句话。桌上的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她等的人始终不见踪影。
泠筝小声说道:“那的确很残忍。”
杜六娘打开门抬头看着漆黑的天穹,身旁的笼子里关着一只不知名的鸟儿,她取掉插削拍了拍笼子,鸟儿立马蹿出了笼子。
它扑棱着翅膀从树梢上掠过,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杜六娘拿檐下挂着的笼子取下在随手扔到角落,自言自语般说道:"姑娘,你一定觉得很气愤吧?我头一次见到那些瘦得像干柴一样的人的时候,也像你这样。但我现在已经能把这事当成闲谈跟你讲了,因为我很明白,像我们这样的人,知道越多痛苦就越大,混沌是一天,挣扎也是一天,不如就稀里糊涂的过吧。"
她说的很对,像他们这样的人顶多也就是义愤填膺的谴责几句罢了,聊胜于无而已。
天边的几缕淡黄色云彩映得杜六娘眼眸亮晶晶的,泠筝问杜六娘,“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