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瑛行叉手礼道,“只求女郎允我等随行,侍候在侧。”
她抬起眼眸,清静如水,“请借车队一隅之地,求得些许庇护,同赴雍州。”
宋女郎略一思索,看着眼前虽衣衫简朴却眼神清亮的李瑛,又瞥见清俊的江稚水和李瑗,欣然应允:“一路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自此,李瑛三人便加入了这支队伍。
宋敏娇,人如其名,聪慧机敏,与李瑛有几分投缘,她虽然有些小姐架子,倒也不算刻薄难缠。
李瑛便也顺水推舟,总是有意无意地示弱,这一收一放之间,两人相处起来,反倒生出几分真切的融洽来。
宋敏娇喜欢听李瑛唱歌解闷。
李瑛也不推辞,这是逃亡路上一位老翁在教给她的三秦民谣。
她没有遗传到慕容明春能歌善舞的胡人基因,唱得歌没有一句在调上,但少女嗓音清越,也别有一番风味。
"武功、太白,去天三百。孤云、两角,去天一握。山水险阻,黄金、子午。蛇盘、乌栊,势与天通。"李瑛轻轻拍手,打着拍子。
宋敏娇佯装受不了地捂住耳朵,“这哪是女儿家该唱的词儿,硬邦邦的,硌得人耳根子疼。”
可笑着笑着,她看着李瑛,竟感受到种别样的力量,这样的歌曲与她平日听惯的吴侬软语、笙歌管弦竟全然不同。
直到王氏撩帘进来,才打断了这有些奇异的氛围。
“二位女郎,奴婢方才下车买了些樱桃,拿熟水细细洗过了,如今正是吃樱桃的好时节呢。”
王氏笑吟吟地捧上一只青瓷小碗,里面装这些红玉般的果子,上头还挂着剔透的水珠。
她一边麻利地替宋敏娇择去果柄,一边拿眼风悄悄打量李瑛。
她越看越喜,笑意越浓,“李家女郎容貌好,性情好,女郎的兄弟也是极好相处的,尤其是那位江郎君,言谈举止,真真是清风朗月般的人物。真是让人爱的,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
"还有女郎的阿弟,法师高徒,年纪小小,却如此精通佛法,为我们这些愚钝之人解惑,奴婢等深深受用,句句都说在心坎上,此真乃神童是也。”
江稚水讨人喜欢这她是知道的,可这李瑗这个平日眼高于顶,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如今竟也转性了?也愿意同别人攀谈了?
王氏慢慢帮宋敏娇梳理发髻,说道,“等咱们回了家,老妇人怜贫惜弱,最喜欢伶俐聪慧的少年,不晓得老夫人看见这两位郎君得爱成什么样才好。”
李瑛抬起头,唇瓣微动,想说什么。
宋敏娇却先一步开口,“对了,今晨匆忙,还未同你细说。我父母子息单薄,只我与阿弟两人。”
她玩弄着腕子上的玛瑙珠子,漫不经心道,“只是我是嫡出,我阿弟则是阿姨所生的庶出,年纪又小,素来与我说不上什么话。”
“我从小也没什么姊妹同我一起嬉笑玩乐。”她眼波流转,落在李瑛脸上,娇俏万分,“见着你,倒觉投缘,有一见如故之感。”
李瑛不太自在地眨了眨眼。
宋敏娇执起李瑛的手,亲热道,“我欲带你同回舅家,你可愿意?”
察觉到李瑛的冷淡与沉默,她顿了顿。
少女白皙水嫩的指尖捻起一颗樱桃,却不吃,只瞧着那抹鲜艳的红色,话里透着娇憨与笃定:“跟着我难道不好么?等到了我舅家,虽在明面上我们是主仆之分,但你并非贱籍,私底下,我们还如今日这般相处。”
她骄傲地扬起脑袋,“我舅家是坞堡堡主,家资丰饶,乃雍州地界上说得上话的豪强。待你及笄,风风光光出嫁,我舅家也定不吝添妆,全你体面。”
她将樱桃放入口中,随即轻轻“嘶”了一声,黛眉蹙起,“这樱桃也太酸了,不过看着这樱桃我倒想起来了从前总是吃的樱桃酥酪了。”
王氏立刻会意,接口道:“女郎这一说,奴婢也想起来了。咱们董郎君来洛都办事,带着一个厨娘,她手艺极好,极擅制各色酥酪甜羹。”
她笑了笑,“奴婢托主家的福,也曾尝过几回,那味道……唉,至今想起,齿颊犹有余香呢。”
宋敏娇与王氏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扬起眉毛:“说起这个,我舅家倒真有一位庖厨,因雍州胡汉杂处,她尤其擅长甜食蜜饵,手艺堪称一绝。”
她看向李瑛,“雍州胡商众多,胡人好甜食,他若能收你为徒子,再有一手烹任之技,何愁没有立身之地?”
李瑛有些心动,后半句什么“风风光光出嫁”,于李瑛听来,不过是浮在空中的锦绣烟雾,她全然不在意。
只是哪怕到了雍州,她也不准备靠着那尊金佛过一辈子,还是要寻个营生,有一门手艺傍身。
毕竟乱世也罢,盛世也好,人总要吃饭。富贵人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处处是学问。
若能在这里窥得门径,哪怕只学得三五分真传,也强过在外头寻常食肆从剥葱捣蒜做起。
说实话,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李瑛认真的觉得哪怕是为人佃奴,受人差遣,也比作为流民冻死饿死要好。
而李瑛的这份盘算,竟与宋敏娇的心思隐隐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