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远处传来熟悉的响动,一匹银白色战马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
就是现在!
“咻!咻!”
电光石火之间,李明珠举起早已上好弦的袖弩射出两箭,然后双脚借力,直接跳到了珍珠的马背上,马儿嘶鸣一声,四蹄点地飞奔而去,灵活地绕开树干,很快消失在了浓稠的夜色之中。
……
一路狂奔回了同知府,小苏已经等的快要急死了,将军说了今夜会回来,可眼瞅着已经过了子时,还是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如今城内各处都已宵禁,时不时还有巡逻的金吾卫,要是被她们抓了,那可是重罪,还是说......将军遇到了什么危险?
“呸呸呸,死嘴,将军刚来京城,谁都不认识,能有什么危险!更何况,将军有武艺傍身,寻常人谁能伤了她去?!”
就在小苏胡思乱想之际,哒哒的马蹄声从远处街巷中传来,这声音——将军!小苏跟了李明珠六年,自是也对自家主子的宝贝战马十分熟悉,甚至每次洗马,都是她帮着李明珠一起洗的。
因此,只需隐约听到马蹄声,她便确定就是珍珠无疑!
提着的心重新落回了肚子里,小苏提着灯小跑上前,想着迎一迎自己主子,可等她看清了李明珠此时的模样后,“哗啦——”那盏琉璃黄灯便被惊掉在地,应声而碎。
刺耳的声音在寂静的夜色中显得格外突兀,李明珠原本昏沉的头脑也因这动静恢复了一丝清明,撑开沉重的眼皮,她看见小苏焦急地向她跑来,李明珠扯了扯嘴角,本想出声宽慰几句,但说出来的话却沙哑至极。
“没,咳咳,没事,先扶我进去。”
“将军您,您怎么浑身是血,我让人去请大夫!”小苏扶着李明珠下马,摸了一手的血,顿时更急了,就要往府里喊人。
李明珠却一把捂住她的嘴,“不可,我这回遇刺疑点重重,万不得轻易声张,这血也不是我的,是那些刺客的,用不着大夫,一会儿我自己敷点金疮药就好。”
刚走了几步,李明珠想起珍珠也受了伤,继续吩咐道:“珍珠今日也受了伤,你打盆温水给它擦擦,帮她处理下伤口,多喂些玉米罢,它跟着我也净是吃苦了。”李明珠爱怜地摸了摸它的耳朵,珍珠似乎是听懂了她的话,知道自己马上就能有甜甜的玉米吃了,温驯地蹭了蹭李明珠的手掌心。
它这撒娇的小模样把李明珠看的好笑极了,珍珠是名马,很通人性,这么多年来陪着李明珠无数次出生入死,战功赫赫,却也伤痕累累,李明珠心疼它,平日里都是喂最好的草料,还特意向军中的马妇请教过很多养马的事宜。
马妇说珍珠有灵性,要养好这种马,可以多喂它一些人吃的饭食,尤其果子或是黑豆,混在草料里,马儿吃的丰富,长年累月下来,就要比只吃草的马健壮些。
所以自那以后,珍珠就成了一匹幸福小马,将军府里的果子成熟后,大半都进了它的肚子,脆脆甜甜的大桃、酸甜的葡萄,哪怕是石榴这种麻烦的水果,李明珠都会把籽剥下来,一把一把地喂给它。当然,它最喜欢吃的还是玉米,因此每次它立了功或是受了伤 ,李明珠都会喂它顿玉米当加餐,吃完后便高兴得围着自家主人不停打响鼻。
“珍珠,你今天也辛苦了,一会儿吃完好好休息,我明日就来看你,咱们再好好洗个澡,好不好。”
珍珠歪头,黒如曜石的眼睛看着李明珠。
世有名马,得遇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