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叙闻一愣:“你要结婚啦?”
“嗯,”阿咩抿着唇笑,很幸福的样子:“跟竹马。”
听得黎叙闻怪羡慕的:“真好……婚礼什么时候?”
“就下个月了,我之前就给白蛇递过请柬,那时候你还没来微光呢。到时候你也一起来嘛。”
“好哇,恭喜你。”
阿咩想了想:“那一会儿我去找白蛇看吧,拍照给我未婚夫。”
黎叙闻眨了眨眼,嘴比脑子快:“他戴了?”
“你们怎么好像不熟一样,”阿咩笑道:“白蛇不是婚戒不离身的吗?”
黎叙闻:“……”
她真的没有注意过。
第一次亲密过后的早晨,齐寻想给她偷偷戴戒指,那种小心但冰凉的触感,又在她指根烧起来了。
或者说她没注意的不是齐寻这个人,而是戒指这种东西——虽然两个人早就登记了,可她始终觉得婚姻这种事,实在离她太远。
如果可以,她想跟齐寻一直在一起,但对真正走入婚姻,她仍然持保留态度。
这是种什么心态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大概因为她的父母曾经也非常相爱,却还是逃不过兰因絮果吧。
……
另一边,齐寻正把自己的铭牌扔到纪士诚的桌上。
“哦?”纪士诚皱眉:“真不干了?”
齐寻坐在他对面,随便拿起他的杯子就喝:“紧急联系人填黎叙闻,电话我微信发你。”
纪士诚笑了声,并不讶异:“她怎么把你给治了?”
齐寻面无表情:“……咬人挺疼的。”
——是的,黎叙闻同志昨晚梅开二度,当齐寻拒绝“写我!”这个要求后,全然没有了温香软玉的气质,按住他就往肩膀上的齿痕处咬,那力道,一口下去,齐寻就知道见血了。
为了不被自己女朋友活活吃掉,他只能忍辱负重地答应了这个无理的要求。
……其实他早就打算填她的名字,只是她凶巴巴地让他“写我!”的样子,让他感觉到的被珍视的满足,远比任何时候都要满溢。
可惜以后看不到了,他摸着肩膀,默默地想。
“闻闻是真有两下子,”纪士诚笑得见牙不见眼:“你小子总算是栽了。”
齐寻懒得理他,又端起他的茶杯喝了口水,并往里面呸了一口茶叶。
纪士诚:“……你他妈一会儿去给我洗杯子。”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又问:“所以,还回来?”
“嗯。不干指挥了也行,她想做,我就陪她。”齐寻说:“昨天刚答应好的。”
纪士诚哼笑了声,摇着头,眼睛微微眯起来,眯出眼角好几条小鱼:“年纪不大,臭毛病学了一大堆。自己放不下就说放不下,还拿闻闻来当挡箭牌,一会儿我告诉她去。”
齐寻不说话,兀自垂目盯着纪士诚桌上的微光队徽。
沉黑的底色,套印着一簇微弱的火苗,看似随时会被风吹熄,但它一直顽强地燃烧到了现在,并且一年比一年壮大、一年比一年明亮。
这簇火苗在他心里默默地烧了八年,支撑了所有他没有找到闻闻的日子。
如果为了她,他什么都可以放下,但再回看时,没有后悔,却有遗憾。
“有什么不能承认的?”纪士诚叹了一声:“八年,养条狗都该放不下了,更别说你在微光付出了这么多,怎么就不能大大方方回来?”
外面的操练场上仍有新队员在痛苦地训练,一边吼老子不干了放老子回家,一边奋力地负重跑到终点。
微光救援队永远会燃烧下去,即使没有他。
齐寻盯着窗外看了一会儿,说:“可能我不想当什么英雄。”
纪士诚可不吃他这一套:“你到底是不想,还是觉得自己不配,我就不点破你了。我就说一句,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他太懂这小兔崽子在想什么了,无非是觉得自己当年听错了呼救声,喝了那瓶水,抢了别人的命,所以这辈子就要千倍百倍地赎。
纪士诚眼神在他脸上微微一顿:“我干救援这么多年,队伍来来去去的,每个人我都见过,他们想在微光得到什么,我一眼就知道。”
他收起桌上的铭牌,又从抽屉底下翻出个新的,甩到齐寻面前:“你就是喜欢救人。自己受过苦,就不想再看别人也难受,你齐寻就是这种大傻逼。”
齐寻怔忪地盯着那块新的铭牌,上面写的是他的名字,而紧急联系人,早就填上了黎叙闻,和那串他再眼熟不过的电话。
心里的某处,蓦地响起了一声重重的回音。
“休息好了就给我回来带训练,”纪士诚大手一挥:“回去再过几天小日子去吧,拿着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