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可住在后海边的胡同里,傅小凡说住在这里会让人变得悠闲。这里确实很幽静,张可可带着她们俩在胡同里七拐八拐的,总觉得走了很远的路才到家。她们三个聚在一起的时候比较奇怪,不像其他女生,聚在一起就非要用叽叽喳喳来表达自己的兴奋和对伙伴的亲切,她们一路互相调侃着,讲着冷笑话。路上遇到了一队三轮车,上面拉的都是老外,在煞有介事地听三轮车师傅讲胡同的历史。看着老外们欣喜和新鲜的表情,林书悦她们觉得中国有这些值得别人特意来看的东西,很值得骄傲。
可是这些东西也将要没了,渐渐拆迁改建。林书悦记得自己小的时候还曾经扬言,说要保护地球保护文化遗产,现在却要为生活蹙眉。思绪回到了现实,当林书悦清醒的时候,已经到了张可可的住处。房子不大,但是胡同里的房子总是让人觉得安慰。中午吃了些饭,林书悦开始研究张可可的吉他。吉他是张可可自学的,虽然不是个中高手,也有几支拿手的曲子可以撑门面。张可可的自学能力很强,做事也总是细致认真,这点让过于随性的林书悦自叹不如。
林书悦对吉他没有太大的兴趣,受父亲影响,她只喜欢古典乐器,而且不是一般的古。但是傅小凡显然来了兴致,于是可可建议去新街口买吉他,那里走路很近,乐器店也颇多,三个人甚至没商量就疯疯癫癫地杀过去了。
出门的一瞬间,林书悦决定买一架古筝。
她是从小就喜欢古筝的,爸爸也刚刚弄了架给她,不过因为远在东北老家,没法带来,林书悦就狠心买了一架。傅小凡的吉他很漂亮,摆弄了一下午,虽然手指还是不利落,架势却明显好了很多。林书悦看着复杂的古筝指法犯难,可是心里依然坚定,她想,自己一直错了太多,是时候弥补了。
肖勤给林书悦发了短信,林书悦拨着古筝很兴奋地回复了他,他却立刻没了声音。一直在兴头上,林书悦也没多想,她只是好奇,她和傅小凡,会不会一直保持今天的热情,学出个样子。
天渐渐黑了,原以为这里离后海已经有些距离,可是酒吧的音乐声还是幽幽地飘了过来,于是三个人又兴冲冲地去后海转了一圈。银锭桥东南角有一家叫“且听风吟”的酒吧,里面的乐队很讨张可可和林书悦喜欢,可是别家已经开始唱了,这里却还没有开场。索性绕一圈看看,或许还有别家的好听吧。
事实证明,好多所谓歌手是滥竽充数去了,多数酒吧里的歌手唱功都十分一般,门口更有许多人在揽客。揽客的多是男孩子,看着都很年轻,却一股子流氓气,有一家的两个男孩子甚至拦在她们面前,左晃右晃地死死挡住去路。傅小凡看着是最年轻的,像个刚上大学的孩子,揽客的干脆张着两臂,几乎把她围在中间,纠缠了很久才放弃。夜店可以有很好的气氛,像“且听风吟”,也可以像这些需要揽客的地方,差劲的要命。
路上,傅小凡和张可可说,其实林书悦可以来这边唱歌,找一个好一些的地方,安安静静的,总能有很好的气氛,也会有很多不凡的体验。林书悦动了心,然而她的重点不在“体验”或者“气氛”上,她想的,一是可以赚钱,二是可以观察形形色色的人。她喜欢观察人,尤其是人们优雅的外表下那些掩藏的龌龊。
绕了一圈,在“且听风吟”的乐队出场之后,她们又回到了这边,傅小凡被拉着听他家的音乐。乐队是真的不错的,连傅小凡那样对质量挑剔的人都说好听。尤其是主唱,那个看似放浪的男生,弹了一手好吉他,鼓也打得不错。林书悦看着他,突然很想进去坐坐,她知道,这个男孩背后会有她爱听的故事。
最终还是没有进去,夜店对于她们来说,很远。
林书悦本来计划打车回去的,结果没有司机肯拉上她,都说古筝太大放不下。林书悦反复比量过,发现一般的车都还是可以装下的,不过是司机嫌装卸麻烦,更怕磕碰了自己的车,或者磕碰了琴要他们赔偿,不肯带她而已。拦了四辆车之后,林书悦彻底放弃了。表面看着她还正常,其实心里却很难过。果然还是自己有本事的好,如果自己能有车,也就不用愁了。她想起了肖勤,那个什么都没有还整天委屈她的男生,虽然心里酸酸苦苦的,可还是坚持爱他。
她竟然想,要用自己的努力,让妈妈、爸爸、百度、姐姐和她的孩子,甚至让肖勤不富裕的家,都过上幸福的生活。
最后还是张可可帮着她把古筝抬回了家,一路公交换地铁。晚上关了灯,两个姑娘在床上聊到天快亮,聊人性,聊生活,林书悦觉得,自己似乎不该是二十多的年纪。
再上班的时候,林扬回程的行程单终于到了。林书悦留心看了下,和他去程的出票日期相差两天。如果是同一天,可以理解为国旅送票的耽误了,如果相差几天,是临返京的日期,那么就可以理解成是临时决定回来,之前并不确定。这两天的差距,难道那么巧合,竟然是无心的?
林书悦却有心了。她其实是不肯爱上林扬的,然而种种细节让她不得不留意他。林扬取机票的时候,她貌似无心地说了一句“婉露说你在的时候她来吃午饭,顺便看看你”,林扬立刻说请她们两个吃饭。林书悦很开心的答应了。
吃饭的时间也差不多定好的时候,婉露却临阵脱逃,说跟林扬其实不熟不好意思去。林书悦不好一个人要求他请客,就告诉林扬婉露很忙,她们都领情了不用破费了。林扬说“改期改期,一定要请的”,林书悦也不多指望。然而林扬隔一两天就主动告诉她自己最近没有时间不能请她吃饭,让人觉得,他好像是认真要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