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享受,只要有钱,没有你得不到的服务,那才是人该活出的人样。
像他爸那样,一辈子就会抠抠搜搜,指着那点工资过活,辛辛苦苦挣了钱也要带进棺材里,图个啥?活着的时候不享受,死了还能带到地府去花?
沈时心里还在埋怨沈涛拒绝了他借款的要求。
儿子都要活不下去了,当爹的就会见死不救。
沈涛说的倒容易,叫他回去,那还是看扁了他没出息,他就不回去,他还没待够呢。
房租要到期了,沈时不得不出去找点活儿干,否则真要露宿街头了。
沈时群租的房子在大学城附近,那边学生租房需求多,所以房源多物价低,很容易就找到了便宜的房子。
沈时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为了省钱,他中午只吃了一碗泡面。
他翻了个身,强迫自己入眠,反正大学城附近有很多打零工的机会,做个几次日结,房租和饭钱就都有了,不着急,明天一切都会解决的。
玉城果真是他的福地。
沈时只转悠了一个多小时,没问几家,很顺利就在大学城附近的商铺里找了份发传单的活儿。
他身上有一股社会人的气质,不用给他解释太多,老板刚好不喜欢学生气,反而觉得沈时不错。
他长得帅,那张脸迷惑小女生是不在话下。
大部分的传单都塞给了女学生,有些需要做调研的类别他也能轻松说服人家写下个人信息和联络方式,获得的个人信息老板转手就卖给了贷款公司、传销公司等,光靠这些勾当能赚不少钱。
再加上他又不挑剔价格,时间充足,天天都能来做,于是沈时便成了这条街上新增的固定风景线。
沈时效率极高,丁老板很喜欢他,日子长了,知道他是单身一人在这边打拼,守店的时候也愿意留他喝杯小酒。
二人酒过三巡,迷迷瞪瞪,什么话都说。
“你帮我搞来了那么多值钱的个人信息,礼尚往来,我也送你一条值钱的消息。能不能靠它发家致富,就看你的本事了。”
原来是丁老板有个白富美侄女就在玉城大学就读,这跟值钱不值钱有什么关系?
“我那个小侄女,刚上大学,前阵子爹妈出了意外,全走了,就留下她一个人。那家里的大房子就她一个人住了。”
“她才多大呀,那么多家业她一个小姑娘哪儿懂经营?小丫头片子什么事儿都没经历过,孤零零的,多可怜啊,这种时候,要是有个男人让她依靠,你说她会怎么样?”
沈时的眼睛倏地发亮,直勾勾地盯住老板,眼神复杂,因喝酒而泛红的脸颊此时更似他压抑不住的激动心情。
年纪小,父母双亡,有钱,没有社会经验…
这些词轮番在他脑子里转,当天夜里回到群租房,他闭上眼睛怎么也睡不着,眼前还是这些词儿。
还有丁老板意味深长的声音。
“我那侄女跟我们都不亲,她家看不上我们这些穷亲戚。她爸妈这一走,她无依无靠了,也没来找过我们。”
“她呀,每周三和周六下午都会从这条街上走过,买杯奶茶,再逛逛书店,遇见我的时候,还算懂礼数,知道喊我一声伯伯。听说她从来没谈过男朋友。”
再加一条,和亲戚都生分。
一个月的守株待兔,丁思南比沈时想象中更容易被攻略,这是他人生中性价比占据巅峰的收获。
丁思南的单纯好骗令他在不劳而获和不自量力的道路上疾驰,乃至在他往后的人生中,他日夜幻想着能再碰一次这样的运气。
丁老板帮了沈时这么大一个忙,也是有要求的。
沈时必须把丁思南带走,离开玉城,越远越好,最好永远都别回来。
沈时爽快答应。
于是沈时催着回槐市,丁思南着急把玉城的资产出手。
她被沈时迷得找不着北,叫枕边风一吹,更对自己这个大伯兼介绍人丁老板深觉感恩。
在她的生活圈里,就这么一个亲戚关心她,就连卖房这么大的事情丁思南也委托了丁老板去做。
丁老板作为长辈尽职尽责,可房子的高价劝退了不少人,迟迟不见买家。
丁老板咬咬牙便自己收了这房子,他家大儿子刚好结婚需要房子,都是亲戚,丁思南在沈时催促之下只好把房子便宜给了他,只求速速变现。
还有父亲老家的宅基地份额,父亲过世后,亲戚们把嘴都捂实了,没有人透露给她这个独女,父母当年被大伯以投资名义借出去的大额投资款也同样不了了之。
丁老板的一系列操作,有的沈时知道,不敢问,有的连他也不知道。
总体来说,因为丁思南,他确实咸鱼翻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