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死了!说了多少遍了,怎么就是没人信我?”
齐洛想起那群人的嘲讽和讥笑,心中升起浓浓的不甘。难道自己好不容易重生在异世界,就是为了过这样的生活吗?
不!她明明就是天命之子!
齐洛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
上辈子,她就是个普通的打工人,每天最大的乐趣莫过于下班后躺在床上刷小说,尤其喜欢那种废柴主角意外获得金手指,从此开启开挂打脸开后宫的人生,甚至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那样的天选之子。
没想到自己猝死后,居然真的重生了!在一个陌生的世界!
哪怕穿错了性别,也丝毫不影响她激动的心情。
一想到未来左拥右抱的生活,齐洛每天都美得晕乎乎的。
她最初以为这仅是个普通的现代世界,拿的是都市剧本。
但很快,怪兽出现了。
当时,她正因为休学的事情与家里人大吵一架。
自己都能穿越重生了,难道还不是铁板钉钉的主角?主角想干嘛就干嘛,自会有金手指替自己逆天改命,凭什么还要再去上学!何况,她都毕业好多年了,更加不能忍受那种处处受限的日子。
吵完架后,齐洛将自己反锁在屋内。当她打开网络,满屏弹出的俱是怪兽肆虐的新闻。那一刻,一个惊人的念头从她脑海中闪过。
这不就是上辈子猝死前正在追的那本《武临兽世》的情节吗?
《武临兽世》讲的是一位平凡少年意外获取外星超能力,化身超级战士,一路对抗怪兽、打脸各方势力,最终拯救世界的故事。
故事框架虽然略显老套,但作者凭借其出色的打脸技巧和紧凑的剧情设计,成功抓住了齐洛的胃口。上班摸鱼追、下班熬夜追,最终成功将自己送走。
遗憾的是,她还没来得及看完整本小说,就穿越到了这个世界。
“早知道会穿越,我就应该把书背下来!”齐洛仰头怒吼,懊悔得恨不得捶墙。
想起书中那层出不穷的恐怖怪兽,她不禁打了个寒颤。作者为了凸显主角的厉害,专门花了大段笔墨描写各种血腥场面。虽说当时看得挺爽的,但不意味着自己想要切身体会啊!
就在齐洛一度垂头丧气之际,她猛地想起书中主角接连不断的奇遇。既然老天爷让自己穿到这个世界,那主角的金手指就合该属于自己。她越想越兴奋,不自觉地咧开嘴,连口水都差点流下来。
机缘、宝贝,还有那些温柔似水、美艳动人的红颜知己,自然便由自己来笑纳了。
齐洛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门口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小心翼翼,似乎生怕激怒屋内的人。
“小洛啊,出来吃饭了。”
“还在生气?”
齐母担忧地站在门外。
当初女儿车祸进了抢救室,她几乎哭晕过去,几次病危通知书都是颤抖着签下的。那时她就在心底祈祷,只要自己的女儿没事,以后她想做什么都行。
也许是上苍真的听见了她的祷告,齐洛奇迹般地挺过了危险。可醒来的她,却仿佛变了一个人。
从前文文静静的女孩性情大变,行为古怪,时不时还疯疯癫癫的。
出院后更是麻烦不断,与同学打架生事,经常不见人影,最终被学校劝退,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内。
“怎么,还哄不出来?”齐父端着盘子从厨房走出来,暼了一眼桌上还冒着热气的菜。
齐母摇了摇头,眼眶发红,“哎,专门买了她爱吃的,这孩子……”
她跑了很多趟医院,医生仅含糊地说可能是车祸损伤了大脑某个区域,导致性格巨变,但具体原因始终查不清楚。
其实齐母并不是真的在意这些。只要女儿好端端活着,她就心满意足了。
齐父瞧着妻子伤心的模样,心里也不是滋味。
“我想好了,她现在实在不想去上学就算了。这世道越来越不太平,连怪兽都跑出来了。往后,我就盼着她能平平安安,至于其他的,都由着她吧。”
“是啊,我们当初不也仅是希望小洛健健康康就好吗?”齐母轻轻点头,嘴角努力挤出一丝微笑。
齐洛对门外的动静充耳不闻,她正完全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疯狂回忆书中主角张鹏的奇遇。
《武临兽世》的主角就叫张鹏,为了增强读者的代入感,名字就这么草率。
张鹏在大学时加入了一个摄影社团,由于他长相平平,有时行为举止还带着一丝不经意的猥琐,所以在社团内如同透明人一般,并不受欢迎。他自己倒不太在意,因为他有一个青梅竹马也在这个社团。那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也是第一个后宫。
主角活跃的地方,自然不会缺少炮灰反派。
社团有个富二代,对张鹏的青梅竹马情有独钟。眼见心上人总是无视自己,反而围着别的男人转,便时常给张鹏使绊子,千方百计想令他出丑。富二代身边还跟着群小弟,更是对张鹏百般刁难。
为了观察一场罕见的流星雨,摄影社团决定前往偏远的森林进行拍摄。住宿的地方,则是富二代家名下的一栋豪华别墅。
流星雨降临的夜晚,张鹏被富二代和他的小弟骗下山崖。本以为必死无疑,没想到被一道神秘的紫光击中。那道光来自一个外星生物,它寄生在张鹏的体内,赋予了他超乎常人的能力。
书中对外星生物的来历着墨不多,只知道它让张鹏得到了类似超人的力量。获取金手指的张鹏,第一个报复的对象,就是屡次欺凌他的富二代与小弟。他利用超能力让他们吃尽了苦头,畅快淋漓地一雪前耻。这也是小说的第一个高能片段。
在得知这是一本书的世界时,齐洛便曾尝试抢先一步夺取张鹏的最大金手指,可惜并未成功,那道紫光终究还是落在了张鹏身上。
一想起这事,齐洛就恨得牙痒痒。